惜分飞·寒夜

浣溪沙·题丁兵备丈画马

苜蓿阑干满上林,西风残秣独沉吟。遗台何处是黄金?空阔已无千里志,驰驱枉抱百年心。夕阳山影自萧森。

惜分飞·寒夜

清代吴绮

昨晚西窗风料峭,又把黄梅瘦了。人被花香恼,起看天共青山老。

鹤叫空庭霜月小,夜来冻云如晓。谁信多情道,相思渐觉诗狂少。

闻风而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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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大】一曰:贤主愈大愈惧,愈强愈恐。凡大者,小邻国也;强者,胜其敌也。胜其敌则多怨,小邻国则多患。多患多怨,国虽强大,恶得不惧?恶得不恐?故贤主於安思危,於达思穷,於得思丧。《周

塞下曲

惜分飞·寒夜

昨晚西窗风料峭,又把黄梅瘦了。人被花香恼,起看天共青山老。鹤叫空庭霜月小,夜来冻云如晓。谁信多情道,相思渐觉诗狂少。

塞下曲

唐代许浑

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

朝来有乡信,犹自寄寒衣。

疯狂猜成语所有答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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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溪沙·题丁兵备丈画马

苜蓿阑干满上林,西风残秣独沉吟。遗台何处是黄金?空阔已无千里志,驰驱枉抱百年心。夕阳山影自萧森。

自咏示客

塞下曲

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朝来有乡信,犹自寄寒衣。

自咏示客

宋代陆游

衰发萧萧老郡丞, 洪州又看上元灯。

羞将枉直分寻尺, 宁走东西就斗升。

吏进饱谙箝纸尾, 客来苦劝摸床棱。

归装渐理君知否? 笑指庐山古涧藤。

见死不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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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分飞·寒夜

昨晚西窗风料峭,又把黄梅瘦了。人被花香恼,起看天共青山老。鹤叫空庭霜月小,夜来冻云如晓。谁信多情道,相思渐觉诗狂少。

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

自咏示客

衰发萧萧老郡丞, 洪州又看上元灯。羞将枉直分寻尺, 宁走东西就斗升。吏进饱谙箝纸尾, 客来苦劝摸床棱。归装渐理君知否? 笑指庐山古涧藤。

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

唐代李商隐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蓬山 一作:蓬莱)

不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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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下曲

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朝来有乡信,犹自寄寒衣。

风入松·九日

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蓬山 一作:蓬莱)

风入松·九日

元代张可久

琅琅新雨洗湖天,小景六桥边。西风泼眼山如画,有黄花休恨无钱。细看茱萸一笑,诗翁健似常年。

含有然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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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咏示客

衰发萧萧老郡丞, 洪州又看上元灯。羞将枉直分寻尺, 宁走东西就斗升。吏进饱谙箝纸尾, 客来苦劝摸床棱。归装渐理君知否? 笑指庐山古涧藤。

志第十五 地理三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志第十五 地理三之新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志第十四 地理二

吴江诗词网为您提供中国古代经典志第十四 地理二之新元史,愿为古诗文爱好者提供详实的参考

志第十五 地理三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大德三年罢,延祐二年复置。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领路三、府五、州十八,属州十一,属县七十九。

奉元路。上。金为京兆府,属京兆府路。宪宗三年,置从宜府于京兆。至元十五年,改京兆府为安西府。十六年,升安西府为安西路。皇庆元年,改为奉元路。旧领长安、咸宁、兴平、泾阳、临潼、蓝田、云阳、高陵、终南、栎阳、郿、咸阳十二县。至元元年,省云阳县入泾阳。旧志:并耀州之云阳。案云阳,宋隶耀州,金隶京兆府。四年,省栎阳县入临潼。七年,又以悛屋县来属,省终南入之。户三万三千九百三十五,口二十七万一千三百九十九。壬子年数。领司一:

录事司。

县十一:

咸宁,下。长安,下。咸阳,下。兴平,下。临潼,下。至元四年,并栎阳县入之。蓝田,下,泾阳,下,至元元年,省云阳县入之。高陵,下。至正末,李思齐筑鹿台城于县西南二十五里。悛屋,下,金故县,隶凤翔府,后升为恒州。至元初,降为县来属。郿县。下。金故县,隶凤翔府,后隶恒州。元初,升为州,增置柿林县。至元元年,复降郿州为县,省柿林入之。

州五:

同州。下。金故州,属京兆府路。旧领冯翊,朝邑、白水、郃阳、澄城、韩城六县。元初,省冯翊县入本州。领县五:

朝邑,下。白水,下。郃阳,下。宋旧隶同州,金改隶祯州。至元初废祯州,仍隶本州。澄城,下。韩城,下。金贞祐三年,升为祯州。至元元年废,二年再置,六年降为韩城县。

华州,下。金故州,属京兆府路。旧领郑、华阴、下邽、蒲城、渭南五县。元初,省郑县入本州,至元十二年,复置郑州,后省并。年分阙。省下邽县入渭南。领县三:

华阴,下。蒲城,下。渭南。下。

耀州。下。金故州,属京兆府路。旧领华原、同官、美原、三原四县。至元元年,省华原县入州,复置富平县,省美原县入富平。领县三:

三原,下。富平下。宋故县,金省入美原。至元元年,复置。同官。下。

乾州。下。金故州,属京兆府跻。旧领奉天、醴泉、武功、好畤四县。至元元年,省奉天县入本州。五年,复置奉天,省好畤入之,又析畤州之永寿来属。后又改奉天县为醴泉。领县三:

醴泉,下。至正初,改筑新城于城西三十里。武功,下。金以嫌显宗讳,改为武功武亭。元复。后废。至正四年,复置。永寿。下。至元十五年,徙县治于麻亭。

商州。下。金故州,属京兆府路。领县一:

洛南。下。

延安路。下。金延安府,属鄜延府路。元改延安路。旧领肤施、延川、延真、临真、甘泉、敷政、门山七县。元初析甘州之宜川来属,又省丹州入宜川县。户六千五百三十九,口九万四千六百四十一。壬子年数。领县八。

肤施,下。甘泉,下。宜川,下。元初,置司候司。至元六年,省入宜川。按金志,丹州具一:宜川。宋志,鄜州县一:宜川。宋志夺鄜州所属之四县,又夺丹州,误以宜川属鄜州也。旧志无丹州,以并丹州入宜川世。延长,下。延川,下。安定,下。本宋旧堡。宪宗二年,升为安定县。至元元年,析置丹头县。四年,并入本县。安塞,下。本金旧堡。宪宗二年,升为县。至治三年,徙县治于龙安镇。保安。下,金为保安州。至元六年。降为县。

州三:

鄜州。下。金故州,属鄜延路,旧领洛交、直罗、鄜城、洛川四县。至元四年,省鄜城入洛川,又省洛交、直罗入州。六年。废坊州,以中部、宜君二县来属。领县三:

洛川,下。中部,下。宜君。下。

绥德州。下。金故州,属鄜延路。旧领清涧一县,旧志:金领八县。误以城寨为县。十寨、一城、一堡。归附后,升米脂寨为县,省嗣武城入之,升怀宁寨为县,省绥平寨入之。至元四年,又省定戎寨入米脂,怀宁县入清涧,义合寨、绥德寨入本州。领县二:

青涧,下。米脂。下。

葭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后改属鄜延路。旧领八寨、九堡。至元六年,省通泰堡、弥川堡入州,省太和寨入神木县,建宁寨入府谷县。领县三:

神木,下。元初,置灵州于古鄜州之神木寨。至元六年,改灵州为神木县。吴堡,下。旧为吴堡寨。府谷。下。宋为府州。元初,建州治。至元六年,改为府谷县。

兴元路。下。宋为兴元府,属利州路。元初,改兴元路总臂府。至正十五年,改兴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旧领南郑、城固、褒城、西县四县。元初,以凤、金、洋三州来属,析本路所属西县隶沔州,以洋州西乡县隶本路。户二千一百四十九,口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四:

南郑,下。宋析置廉水县。元初并廉水入之。城固,下。褒城,下。元徙治于山河堰东南五里。西乡。下。宋端平中县废,元复置。

州三:

凤州。下。宋故州,属秦凤路,后改隶利州路。元初,改隶兴元路。至元五年,以倚郭粱泉县省入本州。后至元二年,立留坝镇巡检司。

洋州。下。宋故州,属利州路。元初,改隶兴元路。旧领兴道、真符、西乡三县。元初,析西乡县隶兴元路。至元二年,并兴道、真符二县入本州。

金州。下。宋故州,属京西南路,后改隶利州路。元初,隶兴元路。旧领西域、汉阴、洵县、石泉、平利、上津六县。元初,俱省入本州。

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旧治安西路。延祐三年,徙治凤翔。

凤翔府。金故府,属凤翔府路。元初,属兴元路。寻属凤翔路总管府。至元九年,改为散府。旧领凤翔、宝鸡、虢、郿、悛屋、扶风、岐山、普润、麟游九县。元初,以郿、悛屋二县改隶安西路,虢、普润二县并废。户二千八十一,口一万四千九百八。壬子年数。领县五:

凤翔,下。扶风,下。岐山,下。宝鸡,下。有益门城,元末李思齐所筑。麟游。下。

邠州。下。金故州,属庆原路。元初,直隶行省。旧领宜禄、新平、淳化、永寿、三水五县。至元七年,省宜禄入本州,省三水入淳化县,永寿改隶乾州。领县二:

新平,下。淳化。下。

泾州。下。金故州,属庆原路。元初,隶都元帅府,又隶巩昌都总帅府,又隶平凉府,后直隶行省。旧领泾川、长武、良原、灵台四县。至元十一年,省良原具入灵台,长武县入泾川。领县二。

泾川,下。倚郭。灵台。下。至元七年,并入泾川。十一年,复置。

开成州。下。金为镇戎州,属凤翔路。元初为原州。镇戎州,本唐原州高县之地。至元十年,皇子西安王分治秦蜀,置开成府视上都,号为上路。至治三年。降开成州。旧领东山、三川二县,后改隶镇原州。置开成为附郭县。领县一:

开成。下。

州一:

广安州。下。金升宋东山寨为广安县,隶镇戎州,后废。至元十年,复置广安县。十五年,升为州,仍隶本路。开成路降州,广安州应直隶行省。无明文可证。仍依旧志,隶开成州之下。

庄浪州。下。本庄浪路。大德八年,降路为州。领县一:

庄浪。下。延祐六年,升庄浪巡检司为庄浪县,移巡检司于比卜渡。

巩昌等处总帅府。元初为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统巩昌、平凉、临洮、庆阳、隆庆五府及秦、陇、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安西、河、洮、岷、利、巴、沔、龙、大安、褒、泾、邠、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二十七州。至元五年,析安西州居脱思麻路。六年,析河州属吐番宣慰司。七年,省洮州入安西州。八年,析岷州属脱思麻路。十三年,置巩昌路总管府。十四年,复行便宜都总帅府事。是年,析隆庆府,利、巴、大安、褒、沔、龙等州隶广元路。二十年,又析泾、郧二州隶陕西汉中道宣慰司。帅府所统者:巩昌、平凉、临洮、庆阳四府,秦、陇、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十五州。二十一年,仍置便宜都总帅府。二十五年,改为宣慰使司兼便宜都总帅府。二十六年,行省言:“巩昌便宜都总帅府已升为宣慰司,以旧兼府事,别立散府,调官分治。”从之。

巩昌府。金为巩州,属临洮路。元初,改巩昌府。旧领陇西、通渭、定西、通西、安西五县。金升定西为州,析通西、安西隶之。至元十三年,以金之宁远寨置宁远县,伏羌寨置伏羌县,盐川镇置漳县。户四万五千一百三十五,口三十六万九千二百七十二。壬子年数。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陇西,下。宁远,下。伏羌,下。通渭,下。宋通渭寨,金升渭县。漳县。下。宋名盐川寨,金为镇。至元十三年,置县。

平凉府。金故府,属凤翔路。元初,属巩昌帅府。旧领平凉、潘原、崇信、华亭、化平五县。后省潘原县太平凉,化平县入华亭。领县三:

平凉,下。崇信,下。华亭。下。

临洮府。金故府,属临洮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泰定元年,更置临洮总管。旧领狄道、当川、康乐三县。元初,省当川、康乐二县入狄道。至元十三年,升渭原堡为渭源县。领县二:

狄道,下。渭源。下。

庆阳府。金故府,属庆原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安化、彭原、合水三县。至元七年,并安化、彭原二县入合水。领县一。

合水。下。

秦州。中。金故州,属凤翔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成纪、治坊、甘谷、清水、鸡川、陇城、秦安七县。至元七年,省鸡川、陇城二县入秦安,治坊县入清水,甘谷县入通渭。领县三:

成纪,中。清水,中。秦安。中。

陇州。中。金故州,属凤翔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汘干阳、汘干源、陇安三县。至元七年省陇安县大汘干源。延祐四年,又省汘干源县入本州。领县一:

汘干阳。下。

宁州。下。金故州,属广源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安定、定平、真宁、襄乐四县。至元七年,省襄乐、安定、定平入本州。领县一:

真宁。下。

安定州。下。宋为定西城,属兰州。金为定西县,升为州,属秦凤路。元初,隶巩昌帅府。至正十二年,以地震,改安定州。十五年,又置军民安抚司。旧领通西、安西二县。至元三年,省二县入本州。

镇原州。下。金原州,属广源路。元初,改镇原州,隶巩昌帅府。旧领临泾、彭阳二县。元初,以镇戎州之东山、三川二县来属。至元七年,省四县俱入本州。

西和州。下。宋岷州,徙治于长道县之白石镇,改西和州,属秦凤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祐川、大潭、长道三县。大潭、祐川,军兴久废。至元七年,省长道入本州。

环州。下。金故州,属庆原路。元初,隶巩昌总帅府。旧领通远一县,至元七年,省入本州。

金州。下。本宋兰州龛谷寨。金升为龛谷县,又置金州,以龛谷县为治所。至元七年,省县入本州。

静宁州。下。金为德顺州,属凤翔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陇干、永洛、威戎、隆德、通边、治平六具。元初,省治平、永洛县二县入陇干。后复省陇干入本州。改为静宁州。领县一:

隆德。下。威戎、通边二县,金末已废。

兰州。下。金故州,属临洮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定远、阿干二县。元初,置司候司。至元七年,省司侯司入本州。至大中,以定远县改隶金州,后废入金州。领县一:

阿干。下。

会宁州。下。金会州,属临洮路。元初,隶巩昌帅府。至正十二年,以地震,改会宁州。旧领保川一县。金末,州陷于河西,侨治州西高百里会川城,名新会州。元初,迁于保川县,改保川县为西宁。至元七年,并县入州。

徽州。下。元初,置南凤州于凤州之河池县,又升永宁乡为县,析凤州之两当县,同隶南凤州。至元元年,改为徽州,七年,省河池、永宁二县入本州。领县一。

两当。下。宋徙治于广乡镇。元因之。

阶州。下。宋故州,属秦凤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福津、将利二县,至元七年,省入本州。新州治在柳树城,距旧城东八十里。

成州。下。宋故州,属秦凤路。元初,隶巩昌帅府。旧领同谷、栗亭二县。太宗十三年,宋成都将田世显来降,命迁于栗亭管民司事,不隶成州。析秦州之天水县来属。至元七年,省同谷、天水二县入本州。太宗十年,宋雷、李二将来降,命迁于成州,行金洋州事,隶巩昌帅府。旧志别立金洋州,误。此是行金洋二州事,非又置金洋州。

吐番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以下宣慰司三、宣抚司二,俱隶宣政院。

河州路。下。金河州,属临洮路。元初,置河州路军民总管府。旧领枹罕、宁河二县。元初,省枹罕入本州,升定羌城为定羌县,安乡关为安乡县。领县三:

定羌,下。安乡,下。宁河。下。

洮州路。下。金故州,属临洮路。元初,升洮州路,置元帅府。领县一:

可当。下。金故县,元初因之。金志阙。

贵德州。下。本金积石州西界之地。元初,置贵德州,隶宣慰司,后废。

积百州。下。宋积石军溪哥城。金升为州,属临洮路。元初置元帅府。

雅州。下。宋故州,属成都路。宪宗八年,攻拔其城,改隶马湖路。后改隶吐番宣慰司。领县五:

石山,下。泸山,下。百丈,下。荣经,下。严道。下。百山、严道二县,别隶六番招讨使司。

黎州。下。宋故州,属成都路。元初,隶马湖路,后改隶吐番宣慰司。领县一:

汉源。下。

十八族元帅府。

帖成河里洋脱元帅府。

当阳元帅府。以上属吐番宣慰司。

脱思麻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木为元帅府。至元三年,以西安州来属。五年,又以岷州来属。大德十一年,升为宣慰司,以礼店文州万户府隶之。领州三:

西安州。宋故州,属秦凤路。至元三年,来属。

岷州。宋岷州,改西和州。元初,于祐川县故地置岷州。至元七年,来属。后置元帅府。

铁州。沿革阙。

礼店、文州蒙古汉儿军民元帅府。至元九年置。后改隶吐番宣慰司。大德十一年,以属吐番宣慰司不便,命仍隶脱思麻路。以上属脱思麻路宣慰司。

松潘、客叠、威、茂等处军民安抚司。至大二年,改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

茂州。宋故州,属成都路。领县二:文山,下。汶川。下。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

岳希蓬萝匐村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

析藏军民万户府。以上属松潘等处宣抚司。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宣抚司。至元十九年,移成都宣慰司于碉门。大德二年,并土番碉门安抚司、运司,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旧史《百官志》作安抚司,误。

鱼通路军民万户府。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

亦思马儿甘军民万户府

朵甘思管军民万户府。

剌马儿刚等处招讨司。

奔不思招讨司。

奔不儿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

唆尼招讨司。

征沔招讨司,

天全招讨司。

六番招讨司。以上属碉门渔通宣抚司。

乌思藏纳里迷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府。

纳里迷古鲁孙元帅府。

担里管军招讨使司。

沙鲁思管民万户。

搽里八管民万户。

速儿麻加瓦管民官。

撒剌管民官。

出密万户府。

嗸笼荅剌万户府。

思荅笼刺万户府。

伯木古鲁万户府。

汤卜赤八千户所。

加麻瓦万户府。

札由瓦万户府。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

迷儿万户府。以上属乌思藏宣慰司。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领路十一、府二、属府三,属州三十九,军一,属县九十四。蛮夷土官,不在此数。

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司

成都路。上。宋为成都府路。元初置成都路总管府。至元十三年,设录事司。旧领嘉定、崇庆二府,眉、邛、黎、雅、威、茂、简、汉、彭、绵十一州。后嘉定自为一路,以眉、黎、雅、邛隶之。二十年,又析黎、雅属吐番招讨司,茂州属松潘等处安抚司,降崇庆为州,省隆州入仁寿县。旧领成都、华阳、郫、新都、温江、新繁、双流、灵泉、广都九县。至元二十年,析灵泉县隶简州,省广都县入双流,以仁寿、金堂二县来属。户三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二十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

录事司。

县九:成都,下。宋为府治所。至元十三年,以本县元管大城内西北隅,并入录事司。华阳,下。新都,下。郫县,下。温江,下。双流,下。新繁,下。仁寿,下。木宋隆州,领仁寿、井研二县。至元二十年,省隆州、井研入仁寿县来属。金堂。下。本宋怀安军,领金水、金堂二县。元初,升为杯州。至元二十年,省怀州、金水入金堂县来属。

州七:

彭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元初因之。旧领九陇、濛阳、崇宁三县。至元中,省九陇县入本州。领县二:

濛阳,下。崇宁。下。

汉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元初因之。旧领洛、什仿、绵竹、德阳四县。中统初,省洛县入本州。领县三:

什邡,下。德州,下。至元八年,升为德州。十三年,仍为县,隶成都路。十八年来属。按旧纪:十八年以汉州德阳县属成都路。纪、志抵悟,未审孰是。绵竹。下。至元十三年,省入州。后复置。

安州。下。宋石泉军,属成都府路。中统五年,升为州。旧领石泉、神泉、龙安三县。是年,又省神泉、龙安二县入本州。领县一:

石泉。下。

灌州。下。宋永康军,属成都府路。后废为灌口寨。元初,复置灌州。至元十三年,省所属导江、青城二县入本州。

崇庆州。下。宋崇庆府,属成都府路。至元十二年,置总管府。二十年,降为崇庆州。旧领晋原、江原、新津、永康四县。至元二十年,省江原县入本州。领县三:

晋原,下。新津,下。永康。旧志漏此县。《明一统志》:“本朝省永康入崇庆州”,可证。

威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旧领保宁、通化二县。至元十九年,省保宁县入本州。领县一:

通化。下。

简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旧领阳安、平泉二县。至元二十年,省阳安入本州。二十二年,又并成都府所属灵泉县入之。平泉县以地荒,亦废不置。

嘉定府路。下。宋嘉定府,属成都府路。至元十三年,升为路,置总管府。后罢。二十二年,复置。旧领龙游、夹江、犍为、峨眉、洪雅五县。二十五年,省洪雅县入夹江。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龙游,下。夹江,下。峨眉。下。犍为。下。

州二:

眉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至元十四年,改隶嘉定府路。旧领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四县。至元二十年,省州治眉山县用丹棱县,并入本州。领县二:

彭山,下。青神。下。

邛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至元十四年。置安抚司,兼行州事。旧领临邛、火井、蒲江、依政、安仁、大邑六县。元初,省火井、安仁入大邑。至元二十一年,省州治临邛县及依政、蒲江二县入本州。领县一:

大邑。下。

广元路。下。宋为利州路端平,后地荒民散者十有七年。宪宗二年,命汪特格城利州。三年,置都元帅府。至元十四年,罢帅府,改为广元路总管府。十六年,以广元等路为四川北边,置宣慰司。十九年,罢,仍为总管府。旧领绵谷、葭萌、昭化、嘉川四县。至元十四年,省葭萌县入昭化,省嘉川入绵谷。户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二,口九万六千四百六。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二:

绵谷,下。昭化。下。

府一:

保宁府。下。宋为阆州,属利州路,以兵乱,移治大获山。宪宗八年,宋守将杨大渊降,置东川路元帅府。至元十三年,升保宁府。二十年,罢元帅府,改保宁路。后仍改为府,属本路。旧领阆中、苍溪、南部、新井,奉国、新政、西水七县。又置新得、小宁二州来属。后并二州入阆中县,又省奉国入苍溪县,新井、新政、西水入南部县。领县三:

阆中,下。倚郭。苍溪,下。南部。下。

州四:

剑州。下。宋为龙庆府,属利州路。至元二十年,改剑州。旧领普安、武连、阴平、梓潼、普成、剑门六县。武连、阴平二县久废。至元二十年,省普成、剑门二县入普安。领县二。

普安,下。梓潼。下。

龙州。下。宋为政州,又改龙州,属利州路。宪宗八年,宋守将王知府以城降。至元二十二年,省所属江油县入本州。

巴州。下。宋故州,属利州路。旧领化城、恩阳、曾口、难江、通江五县。至元二十年,省难江、恩阳二县入化城。领县三:

化城。下。曾口,下。通江。至元二十年,省通江入曾口县。二十九年,废新得州,又置通江县。

沔州。下。宋故州,属利州路。至元十四年,隶广元路。旧领略阳、长举二县。至元二十年,废褒州,置铎水县,迁州治于铎水,又降大安州为县来属,省所属长举县及兴元府之西乡县入略阳。领县三:

铎水,下。倚郭。本西县旧镇,世祖始以其地升为褒州,改镇为县。大安,下。略阳。下。沔州旧治略阳,元移治铎水县。

顺庆路。下。宋为顺庆府。属潼川府路。以兵乱,徙治青居山。宪宗八年,宋裨将刘渊以城降。中统元年。置征南都元帅府。至元四年,置东川路统军司。后改东川府。十五年,复改顺庆府。十六年,置四川东道宣慰司。十九省所属流溪县入西充。户二千八百二十一,口九万五千一百五十六。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录事司。

县二:

南充,下。至元二十年,并合州之汉初县入之。西充。下。

府一:

广安府。宋为广安军,又改宁西军,属潼川府路,后城大良平为治所。宪宗八年,宋守将蒲元圭以城降。至元十五年,废宁西军。二十年,置广安府。旧领和溪、新明、渠江、岳池四具。至元二十年,省和溪、新明二县入岳池。领县二:

渠江。下。倚郭。岳池。下。

州二:

蓬州。下。宋故州,属利州路。元初,置宣抚司都元帅府,后罢。至元二十年,又置蓬州路总管府。后复为蓬州。旧领蓬池、良山、仪陇、伏虞、营山、相如六县。至元二十年,省良山县入营山,并蓬池、伏虞二县入仪陇。领县三:

相如,下。倚郭。省金城寨入之。宋州治蓬池,至元二十年,蓬池省并,移治相如。仪陇,下。营山。下。

渠州。下。宋故州,属潼川府路,中统三年,置渠州路军民总帅府。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二十年,罢安抚司为渠州来属。旧领流江、鄱水、鄱山、大竹四县。至元二十年,并鄱水、鄱山二县入大竹。领县二。

流江,下。至元二十六年,省入本州。后复置。大竹。下。

潼川府。宋故府,属潼川府路。兵后地荒。中统元年,置潼川都元帅府。至元十五年,置宣慰司。后仍为散府。旧领郪、中江、涪城、射洪、通泉、盐亭、铜山、飞鸟、东关、永泰十县。元初,增置安岳县。至元二十年,省涪城县入郪县,通泉县入射洪,铜山、飞鸟二县入中江,东关、永泰二县入盐亭。领县五:

郪县,下。倚郭。中江,下。射洪,下。宋末,县省。元初,复置。盐亭,下。安岳。下。宋普州,领安岳、乐至、安居三县,后州县俱废。元初,复置安岳县,并安居、乐至二县地入之。

州二:

遂宁州。下。宋为遂宁府,属潼川府路。兵乱,权治蓬溪。元初,改为州,旧领小溪、长江、蓬溪、青石、遂宁五县。至元十九年,并遂宁、青石二县入小溪,长江县入蓬溪。领县二:

小溪,下。蓬溪。下。宋末县省,元复置。

绵州。下。宋故州,属成都府路。至元二十年,改隶潼川府。旧领巴西、彰明、魏城、罗江、盐泉五县。盐泉久废。至元二十年,省巴西、魏城二县入本州。领县二:

彰明,下。罗江。下。

永宁路。下。宋为泸州江安、合江二县之境。元初置西南番总管府。至元二十五年,改为永宁路。领县一:

定川。下。

州一:

筠连州。下。宋羁縻州筠州、连州。元初,合为一。州领县一:

腾川。下。

九姓罗氏党蛮夷长官千户所。元初立夷民罗氏党九人为总把。至元中,改为长官千户。

四川南道宣慰司。至元十六年置。

重庆路。上。宋为重庆府,属夔州路。以兵乱,迁治无常。至元十六年,置重庆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升为上路,析忠、涪二州为属郡。二十二年,又以泸、合二州来属。旧领巴、江津、璧山三县。至元二十年,以南川县来属,废南平军入之。二十二年,省璧山县入巴县。后至元四年,又置垫江县。户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五,口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五。至元二十九年数。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巴县,下。倚郭。江津,下。至元十六年,赐四川行省参政昝顺田民百八十户于江津县。南川,下。至十二年,省重庆府隆化县入之。垫江。下。

州六:

泸州。下。宋故州,属潼川府路。宋府将刘整以城归附。宋人复取之,改江安州,徙治江南。至元十六年,复改泸州,还故治。二十二年,来属重庆路。旧领潼川、合江、江安、纳溪四县。至元二十年,省泸川县入本州。领县三:

江安,下。纳溪,下。合江。下。宋治安乐故城,元升为合江州,移治神臂江南。至元二十八年,复为县。

忠州。下。宋为忠州,又升咸淳府,属夔州路。元初,仍为忠州。旧领临江、丰都、垫江、南宾、龙渠五县。龙渠县久废。至元中,省临江县入本州,省垫江县入丰都。领县三:

临江,下。南宾,下。丰都下。

合州。下。宋故州,属夔州路,后迁州治于钓鱼山。至元十五年,宋将王立以城降,复还旧治。二十二年,来隶重庆路。旧领隶事司,石照、汉初、赤水、铜梁、巴川五县。至元二十年,省隶事司及巴川县入铜梁,赤水县入石照,汉初县入顺庆路之南充;又省昌州及永昌、昌元二县入大足县来属。领县五:

铜梁,下。旧治在县北列宿坝,后移治涪江南岸东溪坝。元初,移今治,省巴江县入之。定远,下。本宋地名女菁平。至元四年,便宜都总帅汪良臣立寨于母章德山。五年,改为定远城,置武胜军,行和溪安抚司事。后复改定远州。二十四年,降为县。石照,下。《明一统志》:元省石照县入本州。其省入年分阙。大足,下。旧隶昌州,至元二十年,州废来属。昌宁,下。本昌元县。至元二十年,省入大足县。后复置今县。

涪州。下。宋故州,属夔州路,后移治三台山。元初,复旧治。旧领涪陵、宾化、乐温、武龙四县。宾化县久废。至元二十年,省涪陵、乐温二县入本州。领县一:

内江。下。

珍州。下。宋故州,属夔州中。领县二:

乐源,下。绥阳。下。

绍庆路。下。宋绍庆府,属夔州路。至元二十八年,置总管府。泰定四年,绍庆路四洞酋何者等降,并命为蛮夷长官,仍设巡检司以抚之。户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二:

彭水,下。黔江。下。

绍熙路。下。宋绍熙府,元初废。至正初,置绍熙路总管府。领县四:

营怀,下。威远,下。资官,下。应灵。下。

怀德府宣抚司。至顺二年,四川行省招谕怀德府驴谷什用等四洞及生蛮十二洞内附。诏升怀德府为宣抚可以领之,诸洞各设长官司及巡检司。

领州四:

来宁州。下。

柔远州。下。

酉阳州。下。宋思州,又改酉阳州,元初因之。领县三:

务川,下。中水,下。宁夷。下。

服州。下。

石柱军民宣抚司。宋石柱安抚司,元初改宣抚司。

石耶洞军民府。本石柱宣抚司地,元初析置军民府。

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元初改并乡洞,置军民府。

夔州路。下。宋为夔州都督府。至元四年,置夔府路总帅府,戍开州。十五年,改夔州路总管府,以施、万、云安、天宁四州来属。二十二年,又以开、达、梁山三州来属。二十五年,析施州清江县地入本路。户二万二十四,口九万九千五百九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奉节,下。巫山。下。

州七:

施州。下。宋故州,属夔州路。旧领清江、建始二县。至元二十二年,省清江县入本州。领县一:

建始。下。

达州。下。宋故州,属夔州路。至元十五年,隶四川东道宣慰司。二十二年,改隶夔州路。旧领通川、永睦、新宁、巴渠、东乡、明通六县。永睦、巴渠、明通、东乡四县,至元中并省。领具二:

通川,下。新宁。下。宋志作新兴,误。

梁山州。下。宋为梁山军,属夔州路。至元二十二年,改为州。领县一:

梁山。下。

万州。下。宋故州,属夔州路。旧领南浦、武宁二县。至元二十年,省南浦县入本州。领县一:

武宁。下。

云阳州。下。宋为云安军,属夔州路,又析置安义县,寻为云安监。至元十五年,置云安军。二十年,升云阳州,省云安监入之。

大宁州。下。宋为大宁监,属夔州路,至元二十年,升为州。省所属大昌县入之。

开州,下。宋故州,属夔州路。旧领开江、清水二县,元初,俱省入本州。

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大德七年,改叙州宣抚司为叙南等处宣抚司。后至元三年,立横江巡检司。

叙州路。下。宋戎州,属潼川府路,后改叙州。宋末,城登高山为治所。至元十二年,宋将郭汉杰以城降。十三年。置安抚司,未几徙治三江口。罢安抚司,仍为叙州。十八年,升为路。二十二年,复置安抚司。二十三年,复为路,旧纪:降叙州为县,误。隶蛮夷宣抚司。领县四:

宜宾,下。有宪宗神御殿。庆符,下。南溪,下。宣化。下。宋旧县,后废为镇。元初,复置县。

州二:

富顺州。下。宋富顺监,属潼川府路。至元十二年,置富顺监安抚司。二十年,罢安抚司,置富顺州。

高州。下。宋为羁縻州,后属长宁军。熙宁八年,夷人得个祥献十州,内有高州。至元十五年,云南行省遣使招谕内附。十七年,知州郭安复行州事。

马湖路。下。本马蛮地。宋时,蛮主屯于湖内。至元十三年内附。十九年,置总管府,迁于夷部溪口,濒马湖之南岸为府治。二十五年,以沐川等五寨析隶嘉定者,还隶本府。领州二:

长宁州。下。本羁縻州,宋政和中建为长宁军。至元十二年,守将黄立以城降。二十二年,设录事司,后与所属安宁县俱省入本军。泰定二年,又改军为州。

戎州。下。宋晏州,为羁縻州。熙宁八年,夷人得个祥献。至元十三年,蛮夷部宣抚司遣使招谕。十七年,部长得兰纽来见,授大坝都总管。二十二年,升为戎州,州治在箐前。所领长官司六:

泥溪长官司

平夷长官司。

蛮夷长官司。

夷都长官司。

雷波长官司。

沐川长官司。以上六长官司,宋俱为马湖部落。后至元二年,并为三长官司。

镇安路。下。领州一:

上林州。下。

长官司三:

鹿林蛮夷长官司。

鹿长蛮夷长官司。

诸部蛮夷长官司。

上罗计长官司。领蛮地罗计、罗星,乃古夜郎境,为西南种族。宋设长宁军,十州族姓俱效顺,长宁晏奉高薛巩氵育思峨等十州。各授以官。其后分姓他居,遂有上、下罗计之分。至元十三年,宣抚昝顺引本部夷酋得赖阿当归顺。授得赖阿当千户。十八年,黎州同知李奇以武略将军来充罗星长官。二十二年,夷入叛,诱诛罗星夷,行枢密院讨平之。

下罗计长官司。本唐珙州,领蛮地,与叙州、长宁军相接。至元十二年,长宁知军率之内附。十三年,昝顺引夷酋得颜个诣行枢密院降,奏充下罗计蛮夷千户。二十二年,诸蛮皆叛,惟本部无异志。后复为珙州。

四十六囤蛮夷千户所,领豕蛾夷地,在庆符县南抵定川。唐羁縻定州之文江县也。至元十四年收附,宣慰使昝顺招抚讠誊串豕蛾昔霞等部。于庆符县侨置千户所,领四十六囤,曰:“黄水口上下落骨,山落牟许满吴,么落财,么落贤,腾息奴,屯莫面,落搔,么落梅,么得辛,上落松,么得会,么得恶,落魂,落昧下村,落岛,么得亨,落燕,落得虑,么得了,么腾斛,许宿,么九色,落搔屯右,么得晏,落能,山落寡,水落寡,落得雷,么得具,么得渊,腾日票彡,落昧上村,赖扇,许焰,腾朗,周头,卖落炎,落女,爱答落,爱答速,么得奸,阿郎头,下得辛,上得辛,爱得娄,落鸥。

诸部蛮夷:

秦加大散等洞。以下各设蛮夷官。

斜崖冒朱等洞。

陇堤纣皮等洞。

石耶洞。

散毛洞。元初为柔远州。至元三十一年,散毛洞主覃顺来贡方物,升其洞为府。至正元年,降诏谕死可伐,散毛洞蛮覃全在叛,招降之,以为散毛誓崖等处军民宣抚使,置官属。按《百官志》有散毛洞安抚司,疑宣抚为字误也。

彭家洞。

黑土石等处。

市备洞。至元十七年,施州市备大盘散毛等洞款纳。

乐化兀都剌布白享罗等处。

洪望册德等族。

大江九姓罗氏。泰定三年湖广行省奏九姓长官招降叛蛮,当即罗氏也。

水西。

鹿朝。

阿永蛮部。至元二十一年,酋长阿泥入觐,自言阿永邻境乌蒙等蛮悉求皇太子位,请依例附属。诏从其请隶官府。

师壁洞安抚司。至元二十八年,赐师壁洞安抚司、师壁镔抚所、师罗千户所印。至正十一年,师壁安抚司土官田驴什用、盘顺府土官墨奴什用降,立长官司四,巡检司七。

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至大二年,以永顺保靖南渭安抚司改永顺等处安抚司。至正十一年,改宣抚司。按旧志以南渭州、保靖州属新添葛蛮,隶湖广行省,当是至大三年改永顺安抚司后之制。

阿者洞。延祐七年,慈利州贼结怀德府阿者洞驴各什用、谢甲洞巨仙什用、恩石洞没尔什用、安坝洞重达义等入寇。阿者洞、谢甲洞又隶怀德府,未审何时改属。

谢甲洞。至正十二年,向亚甲洞主墨得什用出降,立盘顺府。向亚甲即谢甲。

上安下坝。

阿渠洞。

下役洞。

驴虚洞。

钱满等处。

水洞下曲等寨。

必藏等处。

酌宜等处。

蕹邦等处。

崖笋等处。

冒朱洞。

麻井柘歌等寨。

新附嵬罗金井。

沙溪等处。

宙窄洞。

新容米洞。至正十年,立四川容美洞军民总管府。容美即容米也。至大元年,唐伯圭言:“十七洞之众,惟容米洞、冈吉洞、抽拦洞有兵一千余,皆不足惧。可分四道进兵:其一自红沙寨直趋容米坑珍昧惹谢加阿惹石驴等洞,其一从苦竹寨抵桑厨上桑厨抽拦洞,其一由绍庆至沙手摩大科阳蔓师大翁迦洞,其一征叉巴等洞兵接应,如此可平。”按伯圭所言,各洞。多旧志所无。今附载容米洞下,以资参考。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领路七、州二,属州五。至元十八年,置行中书省。二十二年,罢,置宣慰司。隶宁夏行省。二十三年,复行省,罢宣慰司。

河西陇北道隶政廉访司。本为巩昌道。大德六年,移治甘州。至正三年,改河西陇北道。

甘州路。上。西夏改唐甘州为宣化府。元初,仍为甘州。至元元年,置甘肃路总管府。三年,置宣慰司。五年,罢宣慰司。旧纪作宜抚司,乃字误。八年,改甘州路总管府。户一千五百五十,口二万三千九百八十。至元二十七年数。

永昌路。下。宋为西凉府,西夏因之。太祖二十一年,克西凉府及所属槊罗、河罗等县。至元十五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置永昌路,降西凉府为州。领州一:

西凉州。下。

巡检司一:

古浪城巡检司。唐和戎城故地。

肃州路。下。宋为肃州。西夏因之。太祖二十一年,克肃州。至元七年,置肃州路总管府。户一千二百六十二,口八千六百七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数。

沙州路。下。宋为沙州。西夏因之。太祖二十二年,克沙州,隶拔都大王。至元十四年,复置沙州。十七年,升沙州路总管府。以贫民乞粮,须白于肃州路,往来甚远,故升沙州为路。领州一:

瓜州。下。宋为瓜州,西夏因之。西夏亡,州废。至元十四年,复立,二十八年,徙居民于肃州,但名存而已。

亦集乃路。下。在肃州东北五百里,城东北有大泽,西北俱沙碛。西夏立威福军。太祖二十一年,归附。至元二十三年,置总管府。旧领山丹、西宁二州,后并直隶行省。

宁夏府路。下。西夏为兴州,升兴庆府,又改中兴。太祖二十二年,西夏主李璮以城降。中统二年,置行省于中兴府。至元八年,立西夏中兴等路行尚书省。九年,改为行中书省。十年罢。二十四年,以中兴府隶甘肃行省。二十五年,置宁夏路总管府。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归甘肃行省,领州三:按至元十二年,于中兴路改置怀远、灵武二县,分处新民。省并年分阙。

灵州。下。宋为灵州,西夏改翔庆军,元初,仍立州。

鸣沙州。下。宋灵州鸣沙县,西夏因之。元初,升鸣沙州。

应理州。下。西夏为应理县。太祖二十一年,克应理县。后升为州。

山丹州。下。宋为删丹县。西夏取之。置甘肃军。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至元六年,行山丹城事,讹删为山字。二十二年,升为州。直隶行省。

西宁州。下。吐番青唐城。宋改为西宁州。元初,章吉驸马分地。至元二十三年,置西宁州等处拘榷课程所。

兀刺海路。太祖二年,伐西夏,克兀剌海城。故城在龙骨山与山丹州接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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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六 地理四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领路四十二、府七,属府三,属州五十六,属县五十三。甸寨军民等府,不在此数。

云南诸路道肃政廉访司。治中兴路。至元二十七年,置云南行御史台。二十九年,徙行御史台于西川,设云南道肃政廉访司。三十年。复立行台。大德二年,罢,复置肃政廉访司。又至顺二年,置云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旧志不书,当为元统后所罢。

中庆路。上。唐姚州。南诏蒙氏为善阐府。至大理段氏,以高智升领善阐牧,世有其地。宪宗三年,世祖征大理,收府八,善阐其一也。宪宗五年,置万户府十有九,分善阐为万户府四。至元七年,改为路。八年,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路设达鲁花赤并总管。十三年,置云南行中书省,分置州县,改善阐为中庆路。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昆明,中,倚郭。宪宗四年,分其地立于户二。至元十二年,改善州,领昆明、官渡二具。二十一年,废州存县。寻又省官渡县入焉。富民,下。唐匡州。乌蛮酋些门些禾即其地筑马举笼城,号梨瀼甸。至元四年,立梨瀼千户所。十二年,改为富民县。宜良,下。唐匡州。蛮酋啰氏即其地筑啰哀笼城。宪宗六年,立宜良匡城及大池千户所。隶嵩盟万户府。至元十三年,升宜良州,领大池、匡地二县。二十一年,州罢为县,省二县入焉。

州四:

嵩盟州。下。旧志作嵩明,误脱盟字下半;《明一统志》可证。治沙札卧城。鸟蛮车氏等居此,后为枳氏所夺,因名枳硙。汉人尝立长州,筑金城及阿葛城,与蛮盟,故又名其地曰嵩盟。蒙氏置长州。段氏改嵩盟郡。宪宗六年,置嵩盟万户府。至元十二年,复改长州。十五年,升嵩盟府。廿二年,降为州。领县二:

杨林,下,杂种蛮枳氏、车氏、斗氏、么氏所居。城东门内有石如羊,因名羊林。宪宗七年,立羊林千户所。至元十二年,改为杨林县。邵甸。下。治白邑村。车蛮、斗蛮旧名为东甸,土音以东为邵。宪宗七年,立邵甸千户。至元二十二年,改为县。

晋宁州。下。蒙氏改唐宁县为阳城堡部,段氏因之。宪宗七年,置阳城堡万户府。至元十二年,改晋宁州。旧领三县:晋宁、呈贡、归化。后并晋宁县入本州。领县二:

呈贡,下。世为乌白些门些莫徒阿茶僰五种蛮所居,号晟贡城。宪宗六年,立呈贡千户所。至元十二年,析诏营、切龙、呈贡、雌甸、塔罗、和罗忽六城及乌纳山立呈贡县。归化,下。旧为安江城,有吴氏居之,因名大吴龙,后为些莫徒蛮永偈所据,世隶善阐。宪宗六年。分隶呈贡千户。至元十三年,割大吴龙、安江、安淜立归化县。

昆阳州。下。南宁夷爨玩降,隋拜昆州刺史即此地,至唐没于南诏,其后大理以高氏治之,名巨桥城。宪宗并罗富等十二城,立巨桥万户府,至元十三年,改昆阳州,旧领三县:三泊、易门、河西,后并河西县入本州。领县二:

三泊,下。僰、獠所居之地,后为大理所有,以隶善阐。至元十三年,于那龙城置三泊县。易门。下。治市坪村。乌蛮酋绅磨由男所居之地。段氏时,高智升治善阐,以高福世守其地。至元四年,立洟门千户所。十二年,改为县。县西有泉曰洟源,讹为易门。

安宁州。下。唐安宁县。蒙氏以蛮酋苏阿褒治之,段氏以善阐猷孙氏为安宁城主。后袁氏、高氏互有其地。宪宗七年,隶阳城堡万户府。至元三年,置安宁千户所。十二年,改安宁州。旧领三县:禄丰、罗次、大甫。后省大甫县入本州。领县二:

禄丰,下。旧为禄琫甸白村,乌僰蛮居之,以地瘴热,迁徙不常。段氏时,高智升子义胜治其地。至元十三年,割宁安千户所之禄琫、化泥、骥宗龙三处立禄丰县。因江中有石如甑,蛮语石为禄,甑为琫,讹为禄丰也。罗次。下。治压磨吕白村,本乌蛮罗部地。至元十二年,置罗次州,隶中庆路。二十四年,改为县,隶本州。

威楚开南等路。下。夷名俄碌晱。爨蛮筑城居之,城名威楚。蒙氏以此地属银生节度。段氏以银生属姚州,又名当筋睑,又改为白鹿郡,又为威楚郡。高升泰执大理国柄,封其侄量成于威楚,筑外城号德江城,传至裔孙长寿。宪宗三年,归附。六年,立威楚万户府。至元八年、改威楚路,置总管府。后改宣慰司,又仍为总管府。旧领威楚、定远、南宁三县。后省南宁县入定远,改崿嘉千户为崿嘉县。领县三:

威楚,下。倚郭。唐故县,为爨蛮所据。元初,立于户所。至元十五年,升为威州。立威楚,下。倚郭。唐故县,为爨蛮所据。元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五年,升为威州。立富民、净乐二县。二十一年,降为威楚县,并二县入之。定远,下。唐髳州。夷名直晱蒙氏改牟州,以爨酋抬萼守之,筑新城曰耐笼。高氏又命云南些莫徒酋吏羡徙二百户于黄逢宑。宪宗四年,立牟州千户所,黄蓬宑为百户。至元十二年,改定远州,黄蓬宑改南宁县。后改州为县,并南宁县入之。崿嘉。下。

州四:天历二后,威楚路黄州士官哀放入贡,乃羁縻州。

镇南州。下。濮落蛮所居川名欠舍,中有城曰鸡和,蒙氏置石鼓县,又于沙却置俗富郡,即今州治也。大理时,欠舍、沙却之地俱为高氏所有。宪宗三年内附。七年,置欠舍千户、石鼓百户。至元二十二年,改欠舍千户为镇南州,立定边、石鼓二县。二十四年,省二县入本州。州属尚有安远一县,省并年分阙。

南安州。下。黑爨蛮所居寨名摩楚,大理时为高氏所据。宪宗立摩刍千户。隶威楚万户府。至元十二年,改为南安州,隶本路。领县一:

广通。下。夷名路晱。蒙氏立路晱县,大理时为高氏属地。其后宜州酋些莫徒裔易裒等附之,至高长寿遂移居路晱,筑城曰龙戏新栅。宪宗七年,内附,立路晱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广通县。

开南州。下。蒙氏为银生府,分十二甸,昔濮、和泥二种蛮所居。后为金齿白蛮所据,蒙氏、段氏皆莫能复。中统三年,讨平之,以所部隶成楚万户府。至元十二年,置为开南州。

威远州。下。其川有六,昔濮、和泥二种蛮所居。后为白夷酋阿只步等所据。中统三年,讨平之。至元十二年,置为威远州,与开南并隶威楚路。

武定路军民总管府。下。本獹鹿等蛮所居之地。至大理,使乌蛮阿励治此,其裔孙法瓦浸盛,并纳洟月尼共笼等地,以其远祖罗婺为部名。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置罗婺万户府。至元八年,并所隶仁德、于矢二部入罗婺,为北路总管府。十一年,割出仁德、于矢二部,改本路为武定。领县一:

南甸。下。本路所治蛮名瀼甸。又曰洟陬笼。至元二十六年置县。

州二:

和曲州。下。僰丑诸种蛮所居名叵簉甸。蒙氏时,白蛮据其地。至段氏,以乌蛮阿励并吞诸蛮聚落三十余处,分兄弟子侄治之,皆隶罗婺部。宪宗六年,改叵簉甸日和曲,至元二十六年,升为州。领县一:

元谋。下。旧名华竹,又曰环州。至元十六年,改为县。

禄劝州。下。旧名洪农碌劝甸,易笼蛮所居。至元二十六年,置禄劝州。领县二:

易笼,下。地名培场,有二水,合流绕城而东。蛮语洟为水,笼为城,故又名易笼。罗婺部大酋居之,为群蛮会集之地。至元二十六年,置易笼县。石旧。下。旧有四甸:曰掌鸠,曰法块,曰抹捻,曰曲蔽。后讹掌鸠为石旧。至元二十六年,置县。

鹤庆路军民总管府。下。夷名其地为白鹤川及样共川,隶于越析诏。蒙氏合六诏为一,于样共置统谋郡。宪宗三年内附,为鹤州。七年,立二千户所,仍称统谋,隶大理万户府。至元十一年,罢统谋千户,复为鹤州。二十年,为燕王分地,隶行省。二十三年,升为鹤庆府。寻改为路。领县一:

剑川。下。夷名义督罗鲁城,一名剑川。昔浪穹诏与南诏战败,走保剑川,改称剑浪诏。后为南诏所并,置剑川节度。大理时,改为义督睑。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立义督千户所。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剑川县。

云远路军民总管府。本南诏乞蓝夷地。元贞二年,云南省臣也先不花征乞蓝,拔瓦农、开阳二寨。其党荅刺率诸蛮来降,乞蓝悉平,以其地为云远路军民总管府。

彻里军民总管府。为倭泥、貉■〈犭党〉、蒲刺、黑角诸蛮杂居之地。世祖命兀良合□伐交趾,经其地,悉降之。至元中,置彻里军民总管府,领六甸。按大德中,云南行省言:乞别立彻里军民宣抚司。泰定二年,又立车里军民总管府。疑废置不常,故罢而复立也。

广南西路宣抚司。宋特么道依智高后裔居之。至元中,立广南西路宣抚司。旧领路城、上林、罗佐、安宁、富州五州。后析路城、上林、罗佐三州隶来安路。本路领州二:

安宁州,下。富州。下。

丽江路军民宣抚司。乌蛮么、些所居之地,为越析诏之属部。后隶南诏,置丽水节度。宋时,为蛮酋寨醋醋所据,段氏莫能制。宪宗三年,世祖征大理,自卡头济金沙江,么、些酋拒守。四年春,讨平之,置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置宣慰司。十三年,改丽江路,置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府罢,立宣抚司。领府一:

北胜府。旧为施蛮之地。南诏异牟寻取之,名北方赕,徙氵弭河白蛮及罗落、么、些诸蛮以实其地,号成偈赕,又改名善巨郡。大理段氏使高大惠治此郡,改名成纪镇。宪宗三年,其酋高俊内附。至元十五年,立为施州。十七年,改为北胜州。二十五年,升为府。云南行省言:“金沙江西通安兰五城,宜依旧隶茶罕章宣抚司,金沙江东永宁等处五城宜废,以北胜施州为北胜府。本府领州三:

顺州。下。文名牛晱。南诏异牟寻徙诸浪入居之,与罗落、么、些蛮杂处。后罗落蛮酋成斗族渐大,自为一部,迁于牛晱。至十三世孙自瞠,犹隶大理。宪宗三年,内附。至元十五年,改牛晱为顺州。

蒗渠州。下。夷名罗共晱。罗落、么、些三种蛮世居之。至元九年,内附。十四年,立宝山、莨渠二县。十六年,改宝山、莨渠二县为州。本属丽江路,后改属北胜府。

永宁州。下。夷名楼头晱,接吐番东徼,地名晱蓝、么、些蛮泥月乌逐出吐番,居此地。宪宗三年,其三十三世孙和字内附。至元十六年,改为州,属北胜府。

州四:

通安州。下。夷名三晱,为越析么些诏地,并于南诏,仆繲蛮居之,其后么、些蛮又据之,世属段氏。宪宗三年,其裔孙麦良内附。中统四年,以麦良为三晱管民官。至元九年,其子麦兀袭父职。十四年,改为通安州。

兰州。下。南诏獹蛮地,名罗眉川,段氏始置兰沧郡,以董庆者治之。后周氏疆盛。与董氏分为二部,以兰沧江为限。宪宗四年内附,隶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十二年,改兰州。

宝山州。下。么、些蛮地。其先自楼头徙此。世祖征大理,自卡头济江。围大匮等寨。其酋内附,名其寨曰察罕忽鲁罕。至元十四年。以大匮七处置宝山县。十六年,升州。

巨津州。下。濮、晱之地,名罗波九晱。后为么、些蛮所夺,又为蒙氏所并,属丽水节度。宪宗三年,内附。至元十四年,于九晱置巨津州,以桥为南诏、吐番来往之通汁,故名。领县一:

临西。下。大理极边之地,夷名罗裒间。居民皆么、些二种蛮。至元十四年,立临西县,以西临吐番,故名。

东川府路。下。本大理国閟畔部。宪宗时,置万户。至元十五年,改军民府。二十八年,罢云南四州,置东川府。至元十一年,立云南邓、川、赵、姚四州。当是罢此四州,置东川府。

茫部路军民总管府。下。至元中,置。领州二:

益良州,下。强州。下。

孟杰路。下。泰定三年,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木安、孟杰二府于其地。

木安路。下。泰定三年置。

普安路。下。南诏东边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其后爨酋阿宋据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宪宗七年,内附,命为于矢万户。至元十三年,改普安路总管府。明年,更立招讨司。十六年,改宣抚司。二十二年,罢司为路。

曲靖等路管军总管府。唐为曲州、靖州。后没于南诏蒙氏,置石城郡。段氏因之。后为磨弥蛮酋所据。宪宗六年,内附。置磨弥部万户府。至元八年,改为中路。十三年,改曲靖路总管府。二十年,隶皇太子位下。二十五年,升宣抚司。二十八年,以曲靖路宣抚司改立管军总管府。领县一:

南宁。下。倚郭。唐为南宁州,治石城,后没于南诏蒙氏,改石城郡。段氏时,乌蛮酋据其地。宪宗三年,内附。六年,立于户所。至元十三年,升南宁州。二十二年,降为县。

州五:

陆凉州。下。南诏落温部蛮据其地。宪宗三年,内附,置落温千户所,隶于落蒙万户。至元十三年,改为陆凉州。领县二:

芳华,落温部之地,夷名忻歪,又名部封。元初,置千户。后改为具。河纳。下。治蔡村。蒙氏置陆郎县。元初,复并于落温部,置百户。至元中,改河纳县。

越州。下。旧为鲁望川,普么部蛮居其地。宪宗四年,内附。六年,置千户所。至元十二年,改越州。

罗雄州。下。旧为塔敝纳夷甸。相传盘瓠之裔,有罗雄者,前居此甸。至其孙普恐,名其部曰罗雄。宪宗四年。内附。七年,隶普磨千户。至元十三年,析夜苴部为罗雄州。领县一:

亦佐。下。本夜苴部地。至元十三年,置县。

马龙州。下。夷名撤匡。僰利蛮居之。后为纳垢蛮部所夺。至罗苴内附。置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为州。即马龙旧城也。领县二:

马龙,下。通泉。下。本通泉乡,纳垢蛮之孙易陬分居其地。元初,为易笼百户。后改为通泉县。

霑益州。下。唐为西平川,又改盘州。后没于南诏,为僰、刺二种蛮所居。磨弥部又夺之。元初,其孙普垢壝内附。宪宗七年,以本部隶磨弥万户府。至元十三年,改霑益州。领县三:

交水,下。治易陬笼城。磨弥部酋蒙提居之。后大理高氏逐其子孙,而有其地。宪宗五年,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县。后至元二年,与罗山、石梁并入巡检司。石粱,下。石梁山,本伍勒部酋世居其地。至元十三年,立为县。后并入巡检司。二十四年,复立。罗山下。夷名落蒙山,乃磨弥部东境。至元十三年。立为县。后并入巡检司。

徵江路。下。唐南宁、昆二州地。后没于南诏,名罗伽甸、么、些蛮居之,又为僰蛮所夺。蒙氏置河阳郡。大理段氏析为三部:曰强宗,曰休制,曰步雄。步雄部后居罗伽甸者,又号罗伽部。宪宗四年,内附。六年,置罗伽万户府。至元三年,改万户为中路。十六年,升为徵江路。领县三:

河阳,下。附郭。归附后为千户所。至元十六年,改河阳州。二十六年,降为县。江川,下。南诏徙曲旺蛮居此。段氏以些、么蛮子孙分管其地,名步雄部。宪宗时,其酋弄景内附,置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千户为江川州。二十年,降为县。又置双龙县,旋省。阳宗。下。么、些蛮居此,号强宗部。宪宗时,其酋卢舍内附,立为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为阳宗县。译言强为阳也。

州二:

新兴州。下。唐求州,为羁縻州。后没于南诏,置温富州。段氏徙些、么蛮居其地。元初,内附,置部傍、普舍二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部傍千户为休纳县,又于休纳置新兴州,隶徵江路。旧领休纳、普舍,研和三县,后省休纳县入本州。领县二:

普舍,下。强宗部蛮之裔长日部傍,据普具龙城,次曰普舍,据普札龙城。后普舍孙苴壝内附,立普舍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为县,治普札龙城。研和。下。步雄部蛮居此。其孙龙钟内附,立百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县。

路南州。下。夷名路甸,有城曰撒吕,黑爨蛮之裔落蒙所筑,因名落蒙部。宪宗时,内附,置落蒙万户府。至元七年,并落蒙、罗迦、末迷三万户为中路。十三年,分中路为二路,改罗迦为徵江路,落蒙为路南州。旧领弥沙、邑市二县。至元二十四年,并弥沙入邑市。领县一:

邑市。下。至元十三年,即邑市、弥歪二城立邑市县,弥沙等五城立弥沙县。后并弥沙入本县。

普定路。下。本普里部蛮。元初内附,置普定府。至元二十七年,斡罗思、吕国瑞贿丞相桑哥,请创罗甸宣慰司,奏言:招到罗甸国札哇并龙家、宋家、犵狫、苗人诸种蛮夷四万六千六百户。阿卜、阿牙者来朝,为曲靖路宣慰司同知脱因及普安路官所阻。云南行省言:“罗甸即普里也,归附后改普定府,印信俱存,隶云南省三十余年,赋役如期。今创罗甸宣慰安抚司,隶湖南行省。斡罗思等擅以兵胁降普定士官矣资男、札哇、希古等,勒令同其入觐。邀功希赏。乞罢之,仍以其地隶云南。“从之。大德七年,改为路。是年,中书省臣言:“蛇节等作乱,普定知府容苴率众效顺。容苴没,其妻适姑亦能宜力戌行,乞令袭其夫职。仍改普定为路,隶曲靖宣慰司,以适姑为本路总管,佩虎符。”按旧志普定路直隶行省,不隶于宣慰司。未知何时所改。领州四:

永宁州。下。领慕役项营下二寨长官司。

镇宁州。下。本荒服地。元初始置四州,隶本路。领十二营、康佐二寨长官司。

习安州。下。领宁谷、西堡二寨长官司。

安顺州。下。

仁德府。僰、刺蛮之地,号仲剳溢源部。后乌蛮名新丁者李之,其后号新丁部,又讹新丁为仁地。或云蒙氏改为寻甸,段氏改仁德部。宪宗五年内附,明年立为仁地万户。至元十三年,改为仁德府。领县二:

为美,下。地名溢浦适侣晱甸,即仁地之故部。至元二十四年,置县。归厚。下。地名易浪浦笼,旧属仁地部。至二十四年,置傥俸县。二十五年,改归厚县。

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十二年,置罗罗宣慰司。泰定四年,八百媳妇蛮请官守,改为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正二年,罢。六年,复置八百宣慰司。

建昌路。下。唐隽州中都督府。后为蒙诏所据,立城曰建昌府。以乌、白二蛮实之。传至阿宗,娶落兰部建蒂女沙智。宪宗时,建壝内附,以阿宗守建昌。至元十二年,析其地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本路领州九:

建安州。下。建昌路治所。元初,置千户二。至元十五年,割建乡城十四村及建蒂四村,置宝安州。十七年,改本千户为建安州。二十六年,并宝安州入之。

永宁州。下。在建昌之东郭,名偏城。蒙诏立建昌府,领建安、永宁二州。至元十六年,分建昌为二州:在城曰建安,在东郭曰永宁。领县一:

北杜。此县旧志所无,《翰墨全书》有之。《明一统志》:元属永宁州,明初改为碧舍。

泸州。下。旧名沙城睑。段氏于热水甸立城曰洟笼,隶建昌。宪宗时内附,复叛。至元九年,平之。十五年,改洟笼为泸州。

礼州。下。唐苏祈县。后吐番、乌白蛮迭据其地,号笼么城。至元九年,平其地,置千户所。十五年,改为礼州。领县一:

泸沽。罗落蛮所居。后乌蛮据之。自号曰落兰部,或称罗落。其酋蒲德遣侄建壝内附。建蒂复叛杀蒲德自立。至元九年,平之,设千户所。十三年,升万户。十五年,改为泸沽县。

里州。下。蒙氏时,落兰部小酋阿都居此,因名阿都部。其后商纳空随建壝内附。中统三年,复叛。至元十年,其子耶吻效顺,隶乌蒙。十八年,置千户所。二十二年,同乌蛮叛,奔罗罗斯。二十三年,置军民总管府。二十六年,罢为州。

阔州。下。州治密纳甸,乌蒙之地。其酋仲由蒙之裔名科居此,以名为部号,后讹科为阔。至其三十七世孙蒂罗内附。至元九年,设千户所。二十六年,改为州。

邛部州。下。唐邛部县,后没于蛮。至宋,封其酋为邛都王,治乌弄城。后么、些蛮据其地。又为仲由蒙之商所夺。宪宗时,内附。中统五年,置邛部州安抚招讨使,隶成都元帅府。至元十年,改属罗罗斯宣慰司。二十一年,降为州。

隆州,下。唐会川县之西北境。蒙氏改会川为会同逻,立五睑,本州为边府睑。其后,睑主杨大兰于睑北垲上立城名大隆城,即今州治。至元十三年,内附。十四年,设千户所。十七年,改隆州。旧置撒里府,领礼州、邛部州、隆州、其改并年分阙。

姜州。下。本会州府龙纳城,罗落蛮世居之。乌蛮仲牟由之裔阿坛绎居閟畔部,其孙阿罗仕于大理段氏。夺龙纳而有之,以祖名名其部曰绎部。宪宗时内附。至元八年,为落兰酋建蒂所破。九年,讨平之。遂隶会川。后改属建昌。十五年,改为姜州。二十七年,复属閟畔部万户府。后又属建昌。

苏州。下。本邛都地。蒙氏隶建昌府。元初,内附,立苏州,属建昌路。领县一:

中县。下。县治在回头甸,本东门蛮沙麻之地。至元十年,内附。十四年,置中州。二十二年,降为县来属。此县旧志属建昌路,又无苏州一州。《明一统志》:苏州,明初尚因之,后改为宁番卫,中县属苏州。明初尚因而不废,旧志误也。

德昌路军民府。下。蒙氏时屈部蛮所居。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置定昌路,以本部为昌州。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及德平路,置德昌军民府,治本州葛鲁城。领州四:

昌州。下。路治本州。乌蛮阿屈之裔。用祖名为屈部,其孙乌则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改本部为州。兼领普济、威龙,隶定昌路。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并隶德昌。

德州。下。蒙氏时名吾越甸,城曰亦苴龙,所居蛮苴部,以远祖名部曰犵狫。宪宗时内附。至元十二年,置千户所。十三年,改为德州,隶德平路。二十三年,改隶德昌。按德平路,当是入德州,二十三年所罢。

威龙州。下。旧名巴翠都,领小部三:曰沙娲普宗,曰乌鸡泥祖,曰娲诺龙清,皆獹鲁蛮种。至元十五年,合三部立威龙州。

普济州。下。旧名玗甸,獹鲁蛮所居。至元九年,随屈部内附。十五年,于玗甸立定昌路。二十三年,路废。改隶德昌路《翰墨全书》:德昌路属下有苏州。《明一统志》:苏州属建昌路。今从《一统志》。

会川路。下。唐会川县。后没于南诏,立会川都首府,又号清宁郡。至段氏,仍为会川府。至元九年,内附。十四年,置会川路,治武安州,领州五:旧有通安州,省并年分阙。

武安州。下。本名龙泥城。南诏置清宁郡。大理高凌据此。至元十四年,置管民千户所。十七年,改武安州。

黎溪州。下。蛮日黎彄。讹为今名。蒙氏徙白蛮居之,后为罗罗蛮所夺。至元九年,蛮酋阿夷内附,改为黎溪州。

永昌州。下。治故归依城。南诏置会同府。立五睑,徙张、王、李、赵、杨、高、周、段、何、苏、龚、尹十二姓居之,以赵氏为府主,后为王氏所夺。及高氏专大理之政,逐王氏,以其子高政治会川。宪宗三年,征大理,高氏遁去。九年,故酋王氏孙阿龙率众内附。至元八年,以其子阿禾领会川。十四年,置管民千户。十七年,改永昌州。

会理州下。旧号昔陀城,蛮酋罗于则据之。其祖名阿坛绛,遂名曰绛部。后尽有四州之地,号蒙歪。宪宗八年,其孙亦芦内附,隶閟畔万户府。至元四年,属落兰部。十二年,改隶会川路。十五年,置会理州,仍隶会川。二十七年。复隶閟畔部万户府。大德四年,并閟畔泗州、西州为一,置为磨州,其省并年分均阙。

麻龙州下。本麻笼城地,名棹罗能。乌蛮蒙次次之裔,居閟畔东川,后裔普恐迁苗卧龙,其孙阿麻内附。至元五年,为建蒂所并。十四年,立管民千户所,隶会川路。十七年,改为州。二十七年,割属閟畔部万户府。

柏兴府。旧为摩沙蛮之地。唐立昆明县。蒙氏改香城郡。至元十年,其盐井摩沙酋罗罗将■〈犭鹿〉鹿、茹库内附,十四年,置盐井管民千户所。十六年,改为闰盐州,以■〈犭鹿〉鹿部为普乐州,俱隶德平路。二十七年。并二州为闰盐县,立柏兴府。隶罗罗宣慰司。领县二:

闰盐,下。倚郭。蛮名贺头甸。金县。下。蛮酋利窦揭勒所居。至元十五年,立金州。后降为县。

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本为临安广西道军民宣抚司,改宣慰司年分阙。

临安路。下。唐为羁縻牂州,后没于南诏。蒙氏置通海郡都督府。段氏改秀山郡,复为通海郡。蛮酋互相侵夺,或隶善阐,或隶阿僰。宪宗七年,内附,置阿僰部万户府。至元八年,改为南路。十三年,又改临安路。领县二:

河西,下。蛮名休腊。唐初置西宗州。后没于南诏,为步雄部,阿僰蛮又夺之。宪宗六年,内附。七年,立万户府,休腊隶之。至元十二年,改河西州,隶临安路。二十六年,降为县。蒙自。下。县境有山曰自则,汉语讹为蒙自。南诏以赵氏守其地。段氏时,阿僰蛮居之。宪宗六年内附,继叛。七年,平之,立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蒙自县。

千户一:

舍资千户。阿僰蛮所居地。名褒古,又曰部嫋踵甸。传至裔孙舍资,因以为名。内附后,隶蒙自千户。至元十三年,改蒙自为县,以其地近交趾,遂以舍资为安南道防进军千户,隶临安路。

州三:

建水州。下。治故建水城,蒙氏所筑。每夏秋,溪水涨溢如海,蛮谓海为惠,大为励,故名惠励。汉语曰建水。些么徒蛮所居。内附后,立于户所。至元十三年,改建水州,隶临安路。

石坪州。下。阿僰蛮所居之地,宋曰石坪县。至元七年,以为州,隶临安路。

宁州。下。盾为黎州。后没于蛮。地名浪旷,夷语旱龙也。步雄部蛮些么徒据之。后属爨蛮阿几,以浪旷割与宁部酋豆圭。宪宗四年,宁部酋内附,置宁部万户府。后改宁海府。至元十三年,改宁州,隶临安路。旧领三县:通海、嶍峨、西沙。西沙,宁部蛮所居,其裔孙西沙筑城于此,因名西沙龙。宪宗四年,其酋普提内附,居此为万户。至元十三年,置西沙县。二十六年,以隶宁州。至治二年,并入本州。领县二:

通海,下。倚郭。元初,立通海千户所,隶善阐万户府。至元十三年,改通海部,隶宁海府。二十七年,府罢,直隶临安路。后改隶宁州。嶍峨。下。旧为嶍峨蛮所居,后阿僰蛮酋夺之。至其孙阿次内附,立为千户所。至元十三年,改为州,领邛川、平甸二县。三十六年,降为县,并二县入之,隶临安路。又改隶宁州。

阿迷万户府。元初,隶南路总管府。大德中,直隶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按《翰墨全书》临安路有阿迷州、王弄州。阿迷州,当由万户改之。王弄州,当由王弄山大、小二部改之。其建置、省并年分俱阙。千户所二:

纳楼。

茶甸。

广西路。下。唐为羁縻州,东爨乌蛮等部所居之地。蒙氏析为师宗、弥勒二部。宪宗七年,内附,隶落蒙万户府。至元十二年,籍二部为军,立广西路。十八年,复为民。至元中,置广南西宣抚司,其省罢年分阙。领州三:

师宗州。下。爨蛮师宗据匿弄甸,号师宗部。至元中,以本部为千户总把,领阿宁、豆勿、阿卢、豆吴四千户,属广南西路。后改置师宗州。

弥勒州。下。宋时些么徒蛮之裔据其地,号弥勒部。至元中,以本部为千户总把领,吉输、裒恶、步笼、阿欲四千户,属广南西路。后改置弥勒州。

维摩州。下。元初立维摩千户所,隶阿迷万户府。至元中,以本部为千户总把,领维摩、屈中二千户。后改维摩州。

元江路。下。蒙氏为银生节度属地,徙白蛮苏、张、周、段等十姓戍之,又开威远等处置成远睑。后为和泥所据。又为些么蛮阿僰诸部所有。宪宗四年,内附。七年,复叛。至元十三年,遥置元江府以羁縻之。二十五年,命云南王讨平之,剖罗槃、马笼、步日、思摩、罗丑、罗陀、步腾、步竭、台威、台阳、设栖、弥陀十二部于威远,立元江路。其后地曰:

马笼部千户所。因马笼山立山寨,阿僰蛮所居。元初,立千户所。属宁州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隶元江万户。二十五年,属元江路。

步日部。蒙氏立此甸,徙白蛮居之,名步日晱。

溪处甸军民副万户府。元初置,隶云南行省。后属元江路。

亏容甸部。旧为铁容甸。

思陀甸部。旧为官桂思陀部。元初,置和泥路,隶云南行省。后属元江路。

落恐甸军民万户府。旧为伴溪落恐部。元初立万户府,隶云南行省。后属元江路。

罗槃部。

思摩部。

罗丑部。

罗陀部。

步腾部。

步竭部。

台威部。

台阳部。

设栖部。

弥陀部。

案版寨。

罗必甸。

带良甸。

普甸。

部目甸。

落甸。

带洋甸。

他郎。

因远。

不通。

沙财。

泥大。

带思。

奚泥伽。

乌尤。

罗配。

法处。

七十门一处。

大甸。

越甸。

兀好滞。

带来普胜侣也构甸。

部目司摩。

带思带良甸。

因远罗必甸。

违远带羊撒里甸。

马龙马郎沙则尼甸。

罗尼罗初不甲甸。

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中统四年置。

大理路军民总管府。上。唐姚州,治叶愉洱河蛮。后蒙舍诏皮罗阁并蒙巂诏、越析诏、浪穹诏、□晱诏、浪施诏,合五诏为一,号南诏。治大和城。至阁罗凤。号大蒙国。至异牟寻。又迁于羊苴乖城,即今府治,改号大礼国。后段氏有其地,更为大理国。宪宗三年,收附。六年,置上下二万户府。至元七年,并二万户为大理路,领司一:

录事司。宪宗七年,立中千户,属大理万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录事司。十二年,升理州。二十一年,复为录事司。

县二:

太和,下。附郭。唐开元末,皮罗凤据其地。宪宗七年,于城内外立上、中、下三千户。至元二十六年,改中千户为录事司,上、下二千户立县。云南。下。唐为云南州,又改匡州。后张仁果据之,号白子国。蒙氏、段氏并为云南州,又称品甸。宪宗七年,立品甸千户所。至元十一年,复为云南州。后降为县。

府二:

永昌府。蒙氏、段氏皆为永昌府。宪宗七年,分永昌之永平县立千户所。至元十一年,置永昌州。十五年,升为府,隶大理路府。领县一:

永平。蒙氏为胜湘郡。至元十一年,改立千户所。后又为县。

藤冲府,蛮名越晱。僰、骠、峨昌三种蛮居之。唐置羁縻州。蒙氏取越晱,置软化府,又改腾冲府。宪宗三年,府酋高救内附。至元十一年,改藤越州,又立藤越县。十四年,改腾冲府。十二五年,省顺江州及藤越、越甸、古涌三县。按越甸,至元中置。古涌置县年分阙。入之,隶大理路。

州三:

邓川州。下。夷有六诏,□晱其一也。唐置□晱州,治大厘城。蒙氏改德原城,隶大理。段氏因之。宪宗三年,内附,置德原千户所。至元十一年,改为邓川州。领县二:

浪穹,下。蛮名弥茨,乃浪穹诏所居之地。后其酋铎罗望为南诏所侵,移保剑川,更称浪剑。贞元中,南诏灭之,以浪穹、施浪、邓晱总三浪为浪穹州。宪宗七年,内附,立浪穹千户所。后改为浪穹州。至元十一年,降为县,与凤羽县俱隶本州。凤羽。下。蒙氏细奴逻兴,有凤翔于此,故名。至元十一年,置县。

蒙化州。下。为罗罗摩及僰蛮之地。后寨氏细奴逻筑城居之,号蒙舍诏,改称南诏,改蒙舍城为阳瓜州。段氏改开南县。宪宗七年,立于户所。至元十一年,置蒙化府。十四年,升为路。二十年,降为州,隶大理路。

赵州。下。罗落蛮所居。蒙氏立十睑,赵州晱其一也。皮罗阁置赵郡,阁罗凤改为州。段氏又改天水郡。宪宗七年,置赵睑千户所。至元十一年,改为州,又于白崖睑立建宁县隶本州。二十五年,省建宁入本州。

姚安路军民总瞥府。唐故州。蒙氏改为弄栋府。段氏又改姚州。宪宗三年。内附。七年,置统矢千户所、大姚堡千户所。至元十二年,罢统矢,置姚州,隶大理路。天历间,升姚安路总管府。领县一:

大姚。下。蛮名大姚堡。宪宗七年,立千户所。至元十一年,改为县。

十二关防送千户所。本云南县楚场地。至正间,因地僻险,立千户所。

蒙怜路军民府。至元二十七年,从云南行省请,以蒙怜甸为军民总管府领只迷甸、金井甸。

蒙莱路军民府。本蒙莱甸,与蒙怜路同时置。领邦毛甸金齿等处宣抚司。其地在大理西南,土蛮凡八种,曰:金齿、白夷、白僰、峨昌、骠、繲渠、罗比、苏。自汉以来,不与中国通。蒙氏取其地为大理属部。及段氏时,金齿诸蛮浸盛。中统初,金齿、白夷诸酋各遣子弟入朝。二年,立安抚司以统之。至元八年,分金齿、白夷为东西两路安抚使。十二年,改西路为建宁路,东路为镇康路。十五年,改安抚为宣抚,置六路总管府。二十三年,罢两路宣抚司,并入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

柔远路。其地曰怒江,曰普坪睑,曰申睑僰寨,曰乌摩坪。中统初,僰酋阿八思入朝。至元十三年,与茫施、镇赓、镇西、平缅、麓川俱立为路,隶宣抚司。后并于麓川路。

茫施路。其地曰怒谋,曰大枯晱,曰小枯晱。即《唐书》所谓茫施蛮也。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置为路。领甸五:

大固甸。

鹅林甸。

石甸。

孟茫甸。

罗必思甸。

镇康路。其地曰石晱,黑僰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置为路。领湾甸。蛮名细晱。

镇西路。其地曰于赖晱,曰渠兰晱,白夷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置为路。领甸二。甸名阙。

平缅路。其地曰骠晱,曰罗必,四庄,曰小沙摩弄,曰骠晱头,白夷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置为路。至正十五年,改平缅宣抚司。

麓川路。其地曰大市茫,曰晱头附赛,曰晱中弹吉,曰晱尾福禄培。皆白夷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置为路。至顺元年,复置麓川路军民总管府。其何时省罢,无考。

南晱。其地曰阿赛晱,白夷、峨昌所居。至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隶宣抚司。金齿六路、一晱,岁赋金银各有差。

顺宁府。本蒲蛮地各庆甸。泰定间,内附。泰定四年,置顺宁府,直隶宣抚司庆甸。下。与府同置。

州一:

宝通州。下。

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乌撒者,蛮名也。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閟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晟二部。乌撒之裔折怒始强,尽有诸部之地。宪宗征大理,累招不降。至元十年,始附。十三年,置乌撒路。十五年,为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改宣抚司。二十四年,升乌撒乌蒙宣慰司。大德四年,立乌撒乌蒙等郡县。《翰墨全书》:乌蒙路有阿都、奚娘二县,东川府有淄都、乌撒二县。当是大德四年所置,其省并年分阙。后至元元年,乌撒、乌蒙又改隶四川行省。

木连路军民府。

蒙光路军民府。

木帮路军民府。旧名孟都,又名孟邦。至元二十六年,置总管府。领三甸。

孟定路军民府。旧名景摩。至元二十六年,置总管府。领三甸。

孟昌路军民府。至顺二年,与孟定路并置。孟定路,当是至元后裁罢。谋粘路军民府。领孟陵甸。

南甸路军民府。旧名南宋。至元二十六年,置总管府。领甸三:怒江甸,余二甸阙。

歹罗甸路军民府。领甸五:

满东甸。

蒙忙甸。

木倒甸。

大都甸。

益当甸。

陋麻甸军民官。

云龙甸军民府。领甸四:

忙兀甸。

忙吉剌甸。

忙牙甸。

忙蓝甸。

缥甸路军民府。后至元元年,置缥甸散府。

二十四寨达鲁花赤。

孟隆路军民府。本吾仲蛮地。泰定三年,奉方物来献,置孟隆路。

木朵路军民府。至元三十年,以金齿木朵甸户口增殖,立下路总管府,赐其长两珠虎符。泰定三年,置木朵路。当是已废复置。

领甸九:

木礼甸,木朵甸,小花甸,木揽甸,孟住甸,歹鲁甸,歹罗甸,罗落甸,木茅甸。

何罗拉木多等处军民官:

木楼府。

大姑等处。

云南金齿孟定各甸军民官:

孟定甸。

银沙罗甸。

孟俓甸。

景新甸。

九索带火甸。

思摩甸。

都目甸。

不里侣也构甸。

沙则泥大甸。

阿都甸。

木倒甸。

孟绫甸。

木麓甸。

震浓甸。

蒲阿思。

大部马二十四寨。

广甸。

甸尾。

银生罗茫。

必畔。

茫部奚。

八纳等部。

和能等部。

孟爱等甸军民府。至元三十一年,其酋长遣子入朝,置军民总管府。

蒙兀路。

通西军民总管府。大德元年,蒙阳甸酋纳款,遣其弟阿不刺等献方物,恳请岁页银一千两及置驲传,置通西军民府。

木来府。至元二十九年,置散府,用其土入马列知府事。泰定三年,置木来州。当是已废复置。按自木连路以下,当俱隶乌撒乌蒙宣慰司。

邦牙等处宣慰司。至元中,于蒲缅王城置邦牙宣慰司。未几罢。后至元四年复立。至正二年罢。

建都宁远都护府。至元十一年置。

吕告蛮部安抚司。至元十七年,有安抚使王阿济。

蒙样刚等甸军民官。元贞二年复置。初置及裁置年分阙。

银沙罗甸等处军民府。天历二年,置银沙罗甸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改军民总管府。

者线蒙庆甸军府。至顺二年,与银沙罗甸并置。孟并孟广者样等甸军民官。至顺二年置。

芦传路军民总管府。至顺二年置。

■〈亻崽〉罗府。元统元年置。

穆由甸军民官。后至元元年置。

范陵甸军民府。后至元元年置

老告军民总管府。至正四年置。

老了耿冻路军民总管府。至正七年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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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四 地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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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七 地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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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六 地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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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七 地理五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领路二十二、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四,县九十六。陆站一百八十处,水站八十二处。

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

杭州路。上。宋杭州,属浙西路。宋高宗南波都之,为临安府。至元十三年,平宋,置两浙大都督府,又置浙西宣慰司于临安。未几,罢大都督府,立行尚书省。十五年,改杭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徙江淮行省于杭州,改江浙行省。二十三年,复徙行省于杨州。二十六年,仍徙杭州。本路旧领钱塘、仁和、余抗、临安、新城、富阳、盐官、于潜、昌化九县。后升盐官县为州。户三十六万八百五十,口一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至元二十七年钞籍。领司二:

左、右录事司。宋迁都杭州,设九厢。元至元十四年,分为四隅录事司。泰定二年,并为左、右二司。元统二年,复立杭州四隅录事司。

县八:

钱塘,上。仁和,上。与铙塘分治城内。余杭,中。临安,中。有青山务。新城,中。富阳,中。于潜,中。昌化。中。有{穴手}口巡检司。

州一:海宁州。中有硖石务。宋盐官县。元贞元年,升为州。天历二年改海宁州。

湖州路。上。宋湖州,属浙西路。至元十三年,升湖州路总管府。旧领乌程、武康、归安、安吉、长兴、德清六县。后升长兴县为州。户二十五万四千三百四十五。钞籍阙,用至顺钱粮数。

领司一:录事司。旧设东西南北四厢。至元十三年,立总督四厢。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五:

乌程,上。归安,上。与乌程皆为倚郭。安吉,中。德清,中。武康。中。

州一:

长兴州。中。宋故县。元贞元年,升为州。嘉兴路。上。宋嘉兴府,属浙西路。至元十四年,升嘉兴路总管府。旧领嘉兴、海盐、华亭、崇德四县。后升华亭县为府,升海盐、崇德县为州。户四十二万六千六百五十六,口二百二十四万五千七百四十二。领司一:

录事司。旧置厢官。至元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一:

嘉兴。上。倚郭。有风泾白牛务、魏塘务。

州二:

海盐州。中。有澉浦务。宋海盐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崇德州。中。宋崇德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平江路。上。宋平江府,属浙西路。至元十三年,升平江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徙浙西宣慰司于本路。旧领吴、长洲、昆山、常熟、吴江、嘉定六县。后升昆山、常熟、吴江、嘉定俱为州。户四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八,口二百四十三万三千七百。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

吴县。上。倚郭。长洲。上。倚郭。

州四:

昆山州。中。宋昆山县。元贞元年,升为州。皇庆二年,徙州治于太仓。

常熟州。中。宋常熟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吴江州。中。宋吴江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嘉定州。中。宋嘉定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常州辂。上。宋常州,属浙西路。至元十四年,升常州路总管府。旧领晋凌、武进、无锡、宜兴四县。后升宜兴县为府,无锡县为州。户二十万九千七百三十,口一百二万一十一。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

晋陵,中。倚郭。武进。中。倚郭。

州二:

宜兴州。中。宋宜兴县。至元十五年,升宜兴府。二十年,仍为县。二十一年,复升为府,仍置宜兴县隶之。元贞元年。降为州,省宜兴县入木州。

无锡州。中。宋无锡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镇江路。下。宋镇江府,属浙西路。至元十三年,升镇江路总管府。户十万三千三百一十五,口六十二万三千六百四十四。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丹徒,中。倚郭。丹阳,中。金坛。中。

建德路。上。宋建德府,属浙西路。至元十三年,置建德府安抚司。十四年。改建德路总管府。户十万三千四百八十一,口五十万四千二百六十四。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建德,中。倚郭。有神泉监,宋置以铸铜钱,后废。元复置,后又废。淳安,中。遂安,下。桐庐,中。分水,中。寿昌。中。有西坞寨。

松江府。宋华亭县,为嘉兴府属县。至元十四年,升为华亭府,仍隶嘉兴路。十五年,改松江府,直隶行省。户十六万三千九百三十一。至顺钱粮数。领县二:

华亭,上。倚郭。至元十五年置。上海。上。本华亭县地,名华亭海,宋时商贩云集,又曰上海市,至元二十八年,置上海县。

江阴州。上。宋江阴军,属浙西路。至元十二年,依旧置军,行安抚司事。十四年,升为江阴路总管府。二十八年,降为州,隶常州路。后直隶行省。旧领江阴一县,省入本州。户五万三千八百二十,口三十万一百七十七。

浙东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旧治婺州。大德六年,移治庆元。

庆元路。上。宋庆元府,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置宣慰司。明年,改为庆元路总管府。至治三年,复庆元路,未知何时省罢。旧领鄞、慈溪、奉化、象山、定海、昌国六县。后奉化、昌国二县俱升为州。户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七,口五十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鄞县,上。倚郭。有小溪镇巡检司,本唐之光溪镇。象山,中。慈溪,中。定海。中。

州二:

奉化州。下。宋奉化县。元贞元年,升为奉化州。

昌国州。下。宋改唐翁山县为昌国县。至元十四年,升为州,仍置昌国县隶之,后省县入本州。

衢州路。上。宋衢州,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升衢州路总管府。户十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口五十四万三千六百六十。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西安,中。倚郭。龙游,上。有陈村营。至元中立。江山,下。宋改礼贤县。元初,复旧名。有任山营,在仙霞关。常山,下。宋改唐常山县为信安。元仍复旧名。有草萍营,至元二十一年立。开化。中。

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

婺州路。上。宋婺州。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升婺州路总管府。旧领金华、东阳、义乌、兰溪、永康、武义、浦江七县。后升兰溪县为州。户二十二万一千一百一十八,口一百七万七千五百四十。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金华,上。倚郭。东阳,上。义乌。上。永康,中。武义,中。浦江。中。

州一:

兰溪州。宋兰溪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绍兴路。上。宋绍兴府,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改绍兴路总臂府。至正十六年,称江南行御史台治绍兴。旧领会稽、山阴、嵊、诸暨、上虞、余姚、萧山、新昌八县。后升余姚、诸暨二县为州。户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三十四,口五十二万一千五百八十八。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山阴,上。倚郭。会稽,中。倚郭。上虞,上。萧山,中。嵊县,上。宋改剡县为嵊县,取四山为嵊之义。新昌。中。宋以枫桥镇置义安县,又改新昌。

州二:

余姚州。下。宋余姚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诸暨州。下。宋诸暨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温州路。上。宋温州,又升瑞安府,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置温州路总管府。旧领永嘉、瑞安、乐清、平阳四县。后升瑞安、平阳二县为州。户十八万七千四百三,口四十九万七千八百四十八。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

永嘉,上。倚郭。乐清。下。

州二:

瑞安州,下。宋瑞安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平阳州。下。宋平阳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台州路。上。宋台州,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台州路总管府。旧领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五县。后升黄岩县为州。户十九万六千四飞一十三,口一百万三千八百三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临海,上。倚郭。仙居,上。宁海,上。天台。中。

州一:

黄岩州。下。宋黄岩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处州路。上。宋处州,属浙东路。至元十三年,升处州路总管府。户十三万二千七百五十四,口四十九万三千二百九十二。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七:

丽水,中。倚郭。龙泉,中。有亻开山寨。松阳,中。遂昌,中。青田,中。缙云,中。庆元。中。

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大德八年,徙治宁国。

宁国路。上。宋宁国府,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宁国路总管府。户二十三万二千五百三十八,口一百一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

录事司。旧立四厢。至元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六:

宣城,上。倚郭。南陵,中。泾县,中。宁国,中。旌德。中。太平。中。

徽州路。上。宋徽州,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徽州路总管府。旧领歙、休宁、绩溪、夥、祁门、婺源六县。后升婺源县为州。户一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一,口八十二万四千三百四。领司一: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置录事司。二十九年,罢。

县五:

歙县,上。倚郭。休宁,中。有五城务。祁门,中。黟县,下。绩溪。下。有西坑寨,置镇守营。

州一:

婺源州。下。宋婺源县。元贞元年,升为州。惠洽乡有巡检司。

饶州路。上。宋饶州,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饶州路总管府。十九年,改隶隆兴行省。旧领鄱阳、余干、浮梁、乐平、德兴、安仁六县。后升乐平、浮梁、余千三县俱为州。户六十八万二百三十五,口四百三万六竿千五百七十。领司一:

录事司。旧设三厢,至元四年改置。

县三:

鄱阳,上。倚郭。德兴,上。安仁。中。

州三:

余干州。中。宋余干县。元贞元年,长为州。

浮梁州。中。宋浮梁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乐平州。中。宋乐平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集庆路。上。宋江宁府,又改建康府,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改建康路。十五年,立江淮行中书省,后徙于杭州,改江浙行省。二十三年,徙江南行御史于建康。天历二年,以文宗潜邸,改建康路为集庆路。旧领上元、江宁、溧阳、溧水、句容,后升溧水、溧阳二县俱为州。户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三十八,口一百七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上元,中。倚郭。江宁,中。倚郭。句容。中。

州二:

溧水州。中。宋溧水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溧阳州。中。宋溧阳县。至元十四年,改为溧州。十五年,升为溧州府。十六年,改溧阳路,领录事司并溧阳县。二十八年,罢路。止存溧阳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太平路。下。宋太平府,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为太平路总管府。户七万六千二百二,口四十四万六千三百七十一。领司一: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置。

县三:

当涂,中。倚郭。芜湖,中。繁昌。下。

池州路。下。宋池州,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池州路总管府。户六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口三十六万六千五百六十七。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贵池,下。倚郭。青阳,下。建德,下。铜陵,下。石埭。中。东流。下。

信州路。上。宋信州,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为信州路总管府。旧领上饶、玉山、弋阳、贵溪、铅山、永丰六县。后升铅山县为州,直隶行省。户四十三万二千二百九十,口六十六万二千二百一十八。领司一:

录事司。

上饶,中。倚郭。玉山,中。弋阳,中。有宝丰场,宋之旧县,后裁。元置榷场。贵溪,中。永丰。中。

广德路。下。宋广德军,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为广德路总管府。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三十三万九千七百八十。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二十八年罢。

县二:广德,中。倚郭。建平。中。

铅山州。宋铅山县,属信州。至元二十九年,升为州,直隶行省。割上饶县之乾元、永乐二乡,弋阳之新政、善政二乡来属。户二万六千三十五,口阙。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领路八、属州二。属县四十六。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福州路。上。宋福州,属福建路。至元十五年,为福州路总管府。十七年,置福建行省于本路。是年,徙于泉州。十八年,复徙于本路。十九年,又回泉州。二十二年,罢行省,置福建道宣慰司。后罢宣慰司,复立行省于本州。大德二年,又置宣慰司都元帅府,罢行省,隶江浙行省。至正十六年,复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本路旧领闽、侯官、福清、连江、古田、永泰、长溪、永正、闽清、宁德、怀安、长乐、福安十三县。后升长溪县为福宁州,析宁德、福安隶之,又升福清县为州。户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行中书省于府城十二厢,分四隅,置录事司。十六年,并其二,置东西二司。二十年,复并为一。

县九:

闽县,中。倚郭。侯官,中。倚郭。怀安,中。古田,上。闽清,中。长乐,中。连江中。罗源,中。永福。中。

州二

福清州。下。宋福清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福宁州。上。宋长溪县。至元二十三年,升为州。领县二:

宁德,中。福安。中。

建宁路。下。宋建宁府,属福建路。至元十六年,改建宁路总管府。户一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四,口五十万六千九百二十六。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七

建安,中。倚郭。瓯宁,中。倚郭。浦城。中。建阳,中。宋建阳县,又改嘉禾。元复旧名。崇安,中。松溪,下。政和。下。

泉州路。上。宋泉州,属福建路。至元十四年,置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十七年,改为行中书省,置泉州路总管府。是年。又徙泉州行省于隆兴。大德元年,以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治泉州,后罢。户八万九千六十,口四十五万五千五百四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置南北二司。十六年,并为一。

县七:

晋江,中。倚郭。南安,中。惠安,下。同安,下。永春,下。安溪,下。德化。下。

兴化路。下。宋太平军,寻改兴化军,属福建路。至元十四年,升兴化路总管府。户六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口三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四。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莆田,中。倚郭。至元十一年,割左右两厢属录事司。仙游,下。兴化,下。宋析莆田县地置兴化,移军治于此县。后复徙治莆田。邵武路。下。宋邵武军,属福建路。至元十三年,升为邵武路总管府。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邵武,中。倚郭。光泽,中。泰宁,中。建宁。中。延平路。下。宋南剑州,属福建路。至元十五年,升为南剑路总管府。延祐元年,改南剑路为延平路。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南平,中。倚郭。宋剑浦县。延祐元年,改为南平。尤溪,中。沙县。中。顺昌,中。将乐。中。

汀州路。下。宋汀州,属福建路。至元十五年,升为汀州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四百二十三,口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长汀,中。倚郭。宁化,中。清流,下。宋旧县。绍定中废。至元中,复置。连城,下。宋莲城。至元中,改为连城。上杭,下。武平。下。

漳州路。下。宋漳州,属福建路。至元十八年,升为漳州路总管府。旧领龙溪、漳浦、龙岩、长泰四县。至治间,以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僻远难治,析其地置南胜县,后改南靖。户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口十万一千三百六。屯田一百五十顷。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龙溪,下。倚郭。漳浦。下。龙岩,下。长泰。下。南靖。下。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领路十、州,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六。

江西湖东追市政廉访司。

龙兴路。上。宋隆兴府,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二年,置行都元帅府及安抚司。十四年,改元帅府为江西道宣慰司,本路为总管府,置行中书省。十五年六月,并隆兴省于福建,其宣慰司,除额设员数外,余并罢去。七月,复以塔出等行中书省于赣州。十六年,移赣州行省还隆兴。十七年,又并泉州行省于隆兴。十九年,并江西、福建行省为一,罢宣慰司,隶皇太子位。十一月,以袁州、饶州、兴国军复隶隆兴省。二十一年,改隆兴路为龙兴路。二十七年,移行省于吉州。后复还本路。旧领南昌、新建、奉新、丰城、分宁、靖安、武宁、进贤八县。后升丰城县为富州,析武宁、分宁二县隶宁州,又以武宁还隶本路。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至元二十七年钞数。领司一:录事司。宋分置九厢。至元十三年废城内六厢,置录事司。

县六: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西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进贤,中。奉新,中。靖州,中。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领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五年,改武宁县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宋丰城县,隶隆兴府。至元二十三年,升为州。

宁州。中。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析武宁,直隶本路。徒州治于分宁。领县一:

分宁。宋属隆兴府。至元二十三年,改隶宁州。

吉安路。上。宋吉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皇庆元年,改为吉安路。旧领庐隆、吉水、安福、太和、龙泉、永新、永丰八县。后升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俱为州。至顺间,又析永新州地置永宁县。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本永新县地。至顺间,分置永宁县。

州四:

吉水州。中。宋吉水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安福州。中。宋安福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太和州。下。宋太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永新州。下。宋永新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瑞州路。上。宋瑞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旧领高安、上高、新昌三县。后升新昌县为州。户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置。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至正九年,罢本县长官司。

州一:

新昌州。下。宋太平兴国六年,析高安县地置新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袁州路。上。宋袁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隶湖南行省。十九年,改隶江西行省。旧领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四县。后升萍乡县为州。户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置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分宜,上。万载。中。

州一:萍乡州。中。宋萍乡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临江路。上。宋临江军,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升临江路总管府。旧领清江、新淦、新喻三县。后升新淦、新喻二县为州。户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至元十三年,置兵马司。十五年改。

县一:

清江。上。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宋新淦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新喻州。中。宋新喻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抚州路。上。宋抚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抚州路总锊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崇仁,上。金溪,上。宜黄,中。乐安。中。

江州路。下。宋江州,厂江南西路。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治江州。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置江州路总管府,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本路直隶焉。十六年,改隶黄蕲等路宣抚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至正十六年,又改为宣慰司都元帅府。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

录事司。宋都监司。至元十二年,立兵马司。十四年改。

县五:

德化,中。瑞昌,中。彭泽,中。湖口,中。德安。中。

南康路。下。宋南康军,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南康总管,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改隶江西行省。旧领星子、都昌、建昌三县。后升建昌县为州。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本路治所。都昌。下。

州一:

建昌州。下。宋建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赣州路。上。宋赣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旧领赣、安远、雩都、虔化、信丰、龙南、瑞金、兴国、会昌、石城十县。后升虔化县为宁都州,析龙南、安远二县隶之。升会昌县为州,析瑞金县隶之。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立。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元贞元年,以石天隶宁都。其复隶赣州年分阙。

州二:

宁都州。下。宋虔化县。后改宁都县。元贞元年,升为州。领县二:

龙南,下。以县在龙滩之南,故名。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二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会昌县。至大二年,复置。

会昌州。下。宋会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旧志:大德元年升宁都、会昌为州,并隶赣州路。大德乃元贞之误。

建昌路。下。宋建昌军,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为建昌路总管府。旧领南城、南丰、新城、广昌四县。后升南丰县为州,直隶行省。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万三千三十八。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割南城置录事司。

县三:

南城,中,新城,中。广昌。中。

南安路。下。宋南安军,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南安总管府。十五年,析大庾县城之四坊,置录事司。十六年,废。户五万六百一十二,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

领县三:

大庚,中。倚郭。南康,中。上犹。下。宋上犹县,又改南安。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后复为上犹。

南丰州。下。宋南丰县,隶建昌军。至元十九年,升为州,直隶江西行省。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

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十五年置。

海北广东肃政廉访司。至元三十年,治广州。

广州路。上。宋广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三,内附。十五年,置广州路总管府。三十年,升为上路。旧领南海、番禺、增城、怀集、清远、东莞、新会、香山八县,后杯集析属贺州。户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六年置,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二海县在城民户隶之。

县七:

南海,中。倚郭。番禺,下倚郭。东莞,中。增城,中。香山,下。新会,下。清远。下。宋清县。元改清远。

韶州路。下。宋韶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三年,内附。十五年,置韶州路总管府。分曲江县城西厢地及城外三厢置录事司。二十九年,罢录事司。三十年,分赣州行院官一员。旧领曲江、乐昌、翁源、仁化、乳源五县。翁源析属英德州。户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口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领县四:

曲江。中。延祐五年,并翁源县入之。乐昌,下。仁化,下。乳源。下。

惠州路。下,宋惠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六年,升惠州路总管府,置录事司,至元二十九年,罢录事司。户一万九千八百三,口九万九千一十五。领县四:

南雄路。下。宋南雄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五年,升南雄路总管府,置隶事司。二十九年,罢录事司。户一万七百九十二,口五万三千九百六十。领县二:

保昌,下。倚郭。至元二十七年,降南雄州为保昌县。按保昌宋旧县,非因降改,殆省本州入保昌也。其复为南雄州,未知何时。始兴。下。

湖州路。下。宋潮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六年,升湖州路总管府。二十三年,复以江西等处行院副使兼广东道宣慰使司,镇潮州。旧领梅州。延祐四年,以梅州隶广东宣慰司。户六万三千六百五十,口四十四万五千五百五十。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二十一年置。

县三:

海阳,下。倚郭。潮阳,下。揭阳。下。

德庆路。下。宋德庆府,属广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广西宣慰司以兵收附,改隶广西道。十七年,置德庆路总管府。二十九年,仍改隶广东道。户一万二千七百五,口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领县二:

端溪,下。倚郭。龙水。下。

肇庆路。下。宋肇庆府,属广南东路。至元十六年,广西宣司收附,改隶广西道。十七年,置为下路总管府。二十九年,改隶广东道。户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口五万五于四百二十九。领县二:

高要,中。倚郭。四会。中。

英德州。下。宋英德府,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三年,收附。十五年,置英德路总管府。二十七年,罢总管府,并所属真阳、浛光二县为英德州。《翰墨全书》:元管真阳、浛光二县,今为新民员州。大德四年,复升为路,置真阳、涵光、翁源三县。延祐元年,复降为州,并真阳、含光入之。领县一:翁源。大德五年置。延祐元年,并入曲江。其复立年分阙。

梅州。下。宋故州,属广南东道。至元十六年,升梅州路总管府。二十三年,降为州,属潮州路。延祐四年,改为散州,直隶宣慰司。户二千四百七十八,口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一:

程乡。下。

南恩州。下。宋故州。至元十三年,升南恩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三,口九万六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二:

阳江,下。阳春。下。

封州。下。宋故州。至元十三年收附。明年复叛,广西宣慰司定其乱,遂隶广西道。十七年,置封州路总管府。二十九年,降为散州。仍属东道,户二千七十七,口一万七百四十二。领县二:

封州,下。开建。下。

新州。下。宋故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六年,升新州路。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一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七千八百九十六。领县一:

新兴。下。

桂阳州。下。宋桂阳县,属连州。至元十九年,升为散州,析连州阳山县来属。为蒙古□忽都忽郡王分地。旧隶湖南道宣慰司,后复隶广东道。户六千三百五十六,口二万五千六百五十五。领县一:

阳山下。

连州。下。宋故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直隶行中书省。十七年,罢安抚司,升为连州路,隶湖南道。二十九年,改隶广东道。元贞元年,降散州。户四千一百五十四,口七千一百四十一。领县一:

连山。下。

循州。下。宋故州,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三年,升为循州路。二十三年,降散州。户一千六百五十八,口八千二百九十。领县三:

龙川,下。兴宁,下。长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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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 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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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七 地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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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 历五

△授时历议上验气

天道运行,如环无端,治历者必就阴消阳息之际,以为立法之始。阴阳消息之机。何从而见之?惟候其日晷进退,则其机将无所遁。候之之法,不过植表测景,以究其气至之始。智作能述,前代诸人为法略备。苟能精思密索,心与理会;则前人述作之外,未必无所增益。

旧法择地平衍,设水准绳墨,植表其中,以度其中晷。然表短促,尺寸之下为分秒大、半、少之数。未易分别。表长,则分寸稍长,所不便者,景虚而淡,难得实景。前人欲就虚景之中改求真实,或设望筒,或置小表,或以木为规,皆取表端日光下彻圭面。今以铜为表,高三十六尺,端挟以二龙,举一横梁,下至圭面,共四十尺,是为八尺之表五。圭表刻为尺寸,旧寸一,今申而为五,厘毫差易分。别创为景符,以取实景。其制以铜叶,博二寸,长加博之二,中穿一窍,若针芥然。以方框为趺,一端设为机轴,令可开阖,搘其一端,使其势斜倚,北高南下,往来迁就于虚景之中,窍达日光,仅如米许,隐然见横梁于其中。旧法以表瑞测晷,所得者日体上边之景,今以横梁取之,实得中景,不容有毫末之差。

地中八尺表景,冬至长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今京师长表,冬至之景,七丈九尺八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一丈五尺九寸六分;夏至之景,一丈一尺七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二尺三寸四分。虽晷景长短所在不同,而其景长为冬至,景短为夏至,则一也。惟是气至时刻考求不易。盖至日气正,则一岁气节从而正矣。刘宋祖冲之尝取至前后二十三四日间晷景,折取其中,定为冬至,且以日差比课,推定时刻。宋皇祐间,周琮即取立冬、立春二日之景,以为去至既远,日差颇多,易为推考。《纪元》以后诸历,为法加详,大抵不出冲之之法。新历积日累月,实测中晷,自远日以及近日,取前后日率相埒者,参考同异,初非偏取一二日之景,以取数多者为定,实减《大明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岁实测中晷日差分寸,定拟二至时刻于后。

推至元十四年丁丑岁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己亥,景长七丈九尺四寸八分五厘五毫。至二十一日丙午,景长七丈九尺五寸四分一厘。二十二日丁未,景长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厘。以己亥、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三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丙午、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八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减相距日八百刻,余七百六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日刻,共为四百三十二刻半;百约为日,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得三时,满五十又作一时,共得四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三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癸卯日辰初三刻为丁丑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

十一月初九日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厘五毫。至二十六日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厘五毫。二十七日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子景相减,复以辛亥,壬子景相减,准前法求之,亦得癸卯日辰初三刻。至二十八日癸丑,景七丈八尺三寸四厘五毫,用壬子、癸丑二日之景与甲午景,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八九日景。

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厘五毫。二日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厘。至十二月初六日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厘。准前法求之,亦在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一十七日景。

十一月二十一日丙午,景七丈九寸七分一厘。至十二月十六日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日辛未,景七丈一寸五分六厘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二十七日景。

六月初五日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厘五毫。初二日甲申,景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岁夏至

五月十九日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寸七分七厘五毫。距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日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厘五毫。用辛丑、庚戌二日之景相减,余二厘五毫,进二位为实。复用庚戌、辛亥景相减,余二分五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九刻,用减相距日九百刻,余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十一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日辛丑算外,得乙巳日亥正三刻夏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三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辛巳,景七丈七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三日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厘。用己巳、壬午景相减,以辛巳、壬午景相减,除之,亦合。此用至前而后一百五十六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二厘五毫。十三日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厘五毫。十四日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厘五毫。初五日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厘。初六日乙酉,景七丈三尺三分三厘五毫。前后互取,所得时刻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八九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七厘。初八日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九日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十日己丑,景七丈五尺三厘五毫。十一日庚寅,景七丈五尺四寸四分九厘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减为实,以辛酉、壬戌景相减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相减,或以戊子、己丑景相减,若己丑、庚寅景相减,推前法求之,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三四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岁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九日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厘五毫。距闰十一月初九日戊午。景七丈八尺二寸六分三厘五毫。初十日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厘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日景相减,余四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减,余二寸八分一厘为法,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日二千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七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戊申日未初三刻为戊寅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十日景。

十一月十二日辛卯,景七丈五尺八寸八分一厘五毫。十三日壬辰,景七丈六尺三寸一厘五毫。闰十一月十五日甲子,景七丈六尺三寸六分六厘五毫。十六日乙丑,景七丈五尺九寸五分三厘。十七日丙寅,景七丈五尺五寸四厘五毫。用壬辰、甲子景相减为实,以辛卯、壬辰景相减为法,除之,亦得戊申日未初三刻。或用甲子、乙丑景相减,推之,亦合。若用辛卯、乙丑景相减为实,用乙丑、丙寅景相减,除之,并同。此取至前后十六七日景。

十一月初八日丁亥,景七丈四尺三分七厘五毫。闰十一月二十日己巳,景七丈四尺一寸二分。二十一日庚午,景七丈三尺六寸一分四厘五毫。用丁亥、己巳景相减为实,以己巳、庚午景相减,除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一日景。

六月二十六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五分二厘五毫。二十七日己卯,尺一丈四尺六寸三分八厘。至十六四月初二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八分一厘。以二戊寅景相减,用后戊寅、己卯景相减,推之,办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日景。

五月二十八日庚戊,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景一丈一尺八寸六分三厘。三十日丙午,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三厘。用庚戌、丙午景相减,以乙巳、丙午天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七十八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岁夏至。

四月十九日乙未,景一丈二尺三寸六分九厘五毫。二十日丙申,景一丈二尺二寸九分三厘五毫。至五月十九乙丑,景一丈二尺二寸六分四厘。以丙申、乙丑景相减,余二分九厘五毫为晷差,进二位;以乙未、丙申景相减,得七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八刻;加相距日二千九百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二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二刻;命初起距日丙申算外,得辛亥日寅正二刻为夏至。此取至前后十五日景。

三月二十一日戊辰,景一丈六尺三寸九分五毫。六月十六日壬辰,景一丈六尺九分九厘五毫。十七日癸巳,景一丈六尺三寸一分一厘。用戊辰、癸巳景相减,以壬辰、癸已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四十二日景。

三月初二日己酉,景二丈一尺三寸五厘。至七月初七日壬子,景二丈一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用己酉、壬子景相减,以壬子、癸丑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六十一二日景。

三月戊申朔,景二丈一尺六寸一分一厘。至七月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初九日甲寅,景二丈一尺九寸一分五厘五毫。用戊申、癸丑景相减,以癸丑、甲寅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六十二三日景。

二月十八日乙未,景二丈六尺三分四厘五毫。至七月二十一日丙寅,景二丈五尺八寸九分九厘。二十二日丁卯,景二丈六尺二寸五分九厘。用乙未、丙寅景相减,以丙寅、丁卯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七十五六日景。

二月三日庚辰,景三丈二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至八月初五日庚辰,景三丈一尺五寸九分六厘五毫。初六日辛巳,景三丈二尺二分六厘五毫。用前庚辰与辛巳景相减,以后庚辰、辛巳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九十日景。

正月十九日丁卯,景三丈八尺五寸一厘五毫。至八月十八日癸巳,景三丈七尺八寸二分三厘。十九日甲午,景三丈八尺三寸一分五毫。用丁卯、甲午景相减,以癸巳、甲午景相校,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三四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岁冬至

十月二十四日戊戌,景七丈六尺七寸四分。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己巳,景七丈六尺五寸八分。二十六日庚午,景七丈六尺一寸四分二厘五毫。用戊戌、己巳景相减,余一寸六分为晷差,进二位;以己巳、庚午景相减,余四寸三分七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三十六刻;以相减距日三千一百刻,余三千六十四刻;半之,加五十刻,百约,得一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十时;余以十二收之为刻,得二刻;命初起距日戊戌算外,得癸丑日戌初二刻冬至。此取至前后十五六日景。

十月十八日壬辰,景七丈四尺五分二厘五毫。十九日癸巳,景七丈四尺五寸四分五度。二十日甲午,景七丈五尺二分五厘。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壬申,景七丈五尺三寸二分。二十九日癸酉,景七丈四尺八寸五分二厘五毫。十二月甲戌朔,景七丈四尺三寸六分五厘。初二日乙亥,景七丈三尺八寸七分一厘五毫。用甲午、癸酉景相减,癸巳、甲午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若以壬申、癸酉景相减为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十八九日景。

若用癸巳与甲戌景相减,以壬辰、癸巳景相减,推之;或癸巳、甲午景相减,推之;或用甲、戌癸酉景相减,推之;或甲戌、乙亥景相减,推之;或以壬辰、乙亥景相减,用壬辰、癸已景相减,推之,并同。此取至前后二十日景。

十月十六日庚寅,景七丈三尺一分五厘。十二月初三日丙子,景七丈三尺三寸二分。初四日丁丑,景七丈二尺八寸四分二厘五毫。用庚寅、丁丑景相减,以丙子、丁丑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三日景。

十月十四日戊子,景七丈一尺九寸二分二厘五毫。十五日己丑,景七丈二尺四寸六分九厘。十二月初五日戊寅,景七丈二尺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用己丑、戊寅景相减,以戊子、己丑景相减,推之,或用己丑、庚寅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四日景。

十月初七日辛巳,景六丈七尺七寸四分五厘。初八日壬午,景六丈八尺三寸七分二厘五毫。初九日癸未,景六丈八尺九寸七分七厘五毫。十二月十二日乙酉,景六丈八尺一寸四分五厘。用壬午、乙酉景相减,以辛巳、壬午相减,推之,壬午、癸未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一日二景。

十月乙亥朔,景六丈三尺八寸七分。十二月十八日辛卯,景六丈四尺二寸九分七厘五毫。十九日壬辰,景六丈三尺六寸二分五厘,用乙亥、壬辰景相减,以辛卯、壬辰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八日景。

九月二十二日丙寅,景五丈七尺八寸二分五厘。十二月二十八日辛丑,景五丈七尺五寸八分。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用丙寅、辛丑景相减,以辛丑、壬寅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四十七八日景。

九月二十日甲子,景五丈六尺四寸九分二厘五毫。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至十七年正月癸卯朔,景五丈六尺二寸五分。用甲子、癸卯相减。壬寅、癸卯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五十日景。

右以累年推测到冬夏二至时刻为准,定拟至元十八年辛巳岁前冬至,当在己未日夜半后六刻,即丑初一刻。

岁余岁差

周天之度,周岁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岁冬至距来岁冬至,历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历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折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余,岁之分常不足,其数有不能齐者,惟其所差至微,前人初末觉知。迨汉末刘洪,始觉冬至后天,谓岁周余分太强,乃作《乾象历》,减岁余分二千五百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晋虞喜,宋何承天、祖冲之,谓岁当有差,因立岁差之法。其法损岁余,益天周,使岁余浸弱,天周浸强,强弱相减,因得日躔岁退之差。岁余、天周,二者实相为用,岁差由斯而立,日躔由斯而得,一或损益失当,讵能与天叶哉?

今自刘宋大明壬寅以来,凡测景验气得冬至时刻真数者有六,取相距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时所用岁余。复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历》减去一十一秒,定为方今所用岁余。余七十五秒,用益所谓四分之一,共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为天周。余分强弱相减,余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日却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适得一分五十秒,定为岁差。

复以《尧典》中星考之,其时冬至日在女、虚之交。及考之前史,汉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晋太元九年,退在斗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斗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斗十二度;隋开皇十八年,犹在斗十二度;唐开元十二年,在斗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较之,多者七十余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辄差一度。宋庆元间,改《统天历》,取《大衍》岁差率八十二年及开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为日却行一度之差。施之今日,质诸天道,实为密近。

然古今历法,合于今,必不能通于古;密于古,必不能验于今。今《授时历》,以之考古,则增岁余,而损岁差;以之推来,则增岁差,而损岁余;上推春秋以来冬至,往往皆合;下求方来,可以永久而无弊;非止密于今日而已。仍以《大衍》等六历,考验春秋以来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具列如后:

冬至刻

《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

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丙辰二十二乙卯八十八丁巳三十三乙卯二丁巳三十五

甲寅九十九

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

辛亥九十四辛亥六十六壬子七十四辛亥二十七壬子八十九辛亥十四

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

己丑四十五己丑二十庚寅二十五戊子九十二庚寅二十九戊子八十三

宋元嘉十二年乙亥岁,十一月十五日戊辰景长:

戊辰三十五戊辰三十二戊辰三十九戊辰五十一戊辰四十一戊辰四十七

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二十六日甲戌景长:癸酉五十九癸酉五十七癸酉六十三癸酉七十五癸酉六十五癸酉七十一

元嘉十五年戊寅岁,十一月十八日甲申景长:甲申八甲申六甲申十二甲申二十四甲申十四甲申十九

元嘉十六年己卯岁,十月二十九日己丑景长:己丑三十三己丑三十己丑三十七己丑四十八己丑三十七己丑四十四

元嘉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初十日甲午景长,甲午五十七甲午五十五甲午六十一甲午七十二甲午六十三甲午六十八

元嘉十八年辛巳岁,十一月二十一日己亥景长:己亥八十二己亥七十九己亥八十五己亥九十七己亥八十七己亥九十三

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初三日乙巳景长:乙巳六乙巳四乙巳十乙巳二十一乙巳一十一乙巳一十七

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甲申七十甲申六十八甲申七十二甲申八十九甲申七十四甲申七十九

陈天嘉六年乙酉岁,十一月庚寅景长:庚寅十二庚寅十三庚寅五庚寅二十四庚寅八庚寅十七

光大二年戊子岁,十一月乙巳景长:乙巳八十乙巳八十六乙已七十九乙巳九十七乙巳八十一乙巳九十

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景长:丙寅八十三丙寅七十八丙寅七十七丙寅九十五丙寅九十八丙寅八十七

太建六年甲午岁,十一月二十日丁丑景长:丁丑三十二丁丑三十三丁丑二十五丁丑四十三丁丑二十七丁丑三十六

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二十三日壬辰景长:癸巳四癸巳六壬辰九十九癸巳十六癸巳空癸巳八

太建十年戊戌岁,十一月五日戊戌景长:戊戌三十戊戌三十戊戌二十三戊戌四十戊戌二十四戊戌三十三

隋开皇四年甲辰岁,十一月十一日己巳景长,己巳七十七己巳七十八己巳六十九己巳八十六己巳七十一己已八十六

开皇五年乙巳岁,十一月二十二日乙亥景长:乙亥一乙亥二甲戌九十二乙亥十一甲戌五十五乙亥一十

开皇六年丙午岁,十一月三日庚辰景长:庚辰二十五庚辰二十六庚辰十八庚辰三十四庚辰十九庚辰三十四

开皇七年丁未岁,十一月十四日乙酉景长:乙酉五十乙酉五十乙酉四十二乙酉五十九乙酉四十四乙酉五十九

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二十八日丙午景长:丙午四十八丙午四十九丙午四十三丙午五十七丙午四十一丙午五十六

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壬戌二十一壬戌二十二壬戌十二壬戌二十壬戌十四壬戌二十九

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甲申四十三甲申四十五甲申三十一甲申五十甲申三十二甲申四十四

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庚戌六十五庚戌六十八庚戌五十二庚戌七十二庚戌五十四庚戌六十六

龙朔二年壬戌岁,十一月四日己未至戊午景长:戊午八十三戊午八十六戊午六十九午戊八十五戊午七十一戊午八十二仪凤元年丙子岁,十一月壬申景长:壬申二十五壬申二十八壬申十二壬申二十八壬申二十壬申二十二

永淳元年壬午岁,十一月癸卯景长:癸卯七十二癸卯七十五癸卯五十七癸卯七十六癸卯五十八癸卯六十八

开元十年壬戌岁,十一月癸酉景长:癸酉四十九癸酉五十四癸酉三十一癸酉五十癸酉三十二癸酉四十六

开元十一年癸亥岁,十一月戊寅景长:戊寅七十四戊寅七十八戊寅五十五戊寅七十四戊寅五十六戊寅七十

开元十二年甲子岁,十一月癸未冬至:癸未九十八甲申三癸未八十癸未九十九癸未八十一癸未九十五

宋景德四年丁未岁,十一月戊辰日南至:戊辰十五戊辰二十六丁卯七十四丁卯八十二丁卯七十四丁卯八十

皇祐二年庚寅岁,十一月三十日癸丑景长:癸丑六十五癸丑七十九癸丑二十二癸丑二十五癸丑二十二癸丑二十三

元丰六年癸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丙午七十三丙午八十五丙午二十六丙午二十六丙午二十七丙午二十六

元丰七年甲子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辛亥九十七壬子一十辛亥五十辛亥五十一辛亥五十辛亥五十一

元祐三年戊辰岁,十一月壬申景长:壬申九十四癸酉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壬申四十八

元祐四年己巳岁,十一月丁丑景长:戊寅十九戊寅三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丁丑七十二

元祐五年庚午岁,十一月壬午冬至:癸未四十四癸未五十六壬午九十六壬午九十七壬午九十六壬午九十六

元祐七年壬申岁,十一月癸巳冬至:癸巳九十二甲午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癸巳四十五

元符元年戊寅岁,十一月甲子冬至:乙丑三十九乙丑五十二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甲子九十一

崇宁三年甲申岁,十一月丙申冬至:丙申八十六丙申九十九丙申三十七丙申三十六丙申三十七丙申三十七

绍熙二年辛亥岁,十一月壬申冬至:癸酉十二癸酉二十七壬申五十七壬申四十七壬申五十七壬申四十六

庆元三年丁巳岁,十一月癸卯日南至:甲辰五十九甲辰七十四甲辰三癸卯九十二甲辰三癸卯九十二

嘉泰三年癸亥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丙子五丙子二十一乙亥四十九乙亥三十七乙亥四十九乙亥三十七

嘉定定五年壬申岁,十一月壬戌日南至:癸亥二十五癸亥四十一壬戌六十九壬戌五十六壬戌六十八壬戌五十六

绍定三年庚寅岁,十一月丙申日南至:丁酉六十五丁酉八十三丁酉七丙申六十三丁酉七丙申九十二

淳祐十年庚戌岁,十一月辛巳日南至:壬午九十四壬午七十一辛巳九十六辛巳九十六辛巳九十四辛巳七十八

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己未夜半后六刻冬至:己未八十庚申五己未二十五己未四己未二十四己未六

右自奋秋献公以来,凡二千一百六十余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宜明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纪元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统天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时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

今按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授时历》甲寅,《统天历》得乙卯,后天一日;至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辛亥。与天合;下至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戊子,并先一日,若曲变其法以从之,则献、情皆不合矣。可知《春秋》所书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验。一也。《大衍历》考古冬至,谓刘宋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大衍》与《皇极》、《麟德》三历皆得癸酉,各先一日,乃日度失行,非三历之差。今以《授时历》考之,亦得癸酉。二也。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诸历皆得甲申,殆办日度之差。三也。陈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丁卯景长,《大衍》、《授时》皆得丙寅,是先一日;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壬辰景长,《大衍》、《授时》皆得癸巳,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合于壬辰,则差于丁酉,合于丁酉,则差于壬辰,亦日度失行之验。五也。隋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大衍》、《统天》、《授时》皆得丙午,与天合;至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冬至,而《大衍》、《统天》、《授时》皆得壬戌,若合于辛亥。则失于甲寅,合于甲寅,则失于辛亥,其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冬至,亦日度失行。六也。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诸历得甲申,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诸历皆得庚戌,《大衍历议》以永淳、开元冬至推之,知前二冬至乃史官依时历以书,非候景所得,所以不合,今以《授时历》考之亦然。八也。自前宋以来,测景验气者凡十七事,其景德丁未岁戊辰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丁卯,是先一日;嘉泰癸亥岁甲戌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乙亥,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曲变其数以从景德,则其余十六事多后天,从嘉泰,则其余十六事多先天,亦日度失行之验。十也。

前十事首《授时历》所不合,以此理推之,非不合矣,盖类其同则知其中,辨其异则知其变。今于冬至略其日废失行及史官依时历书之者凡十事,则《授时历》三十九事皆中,《统天历》与今历不合者仅有献公一事,《大衍历》推献公冬至后天二日,《大明》后天三日,《授时历》与天合。下推至元庚辰冬至,《大衍》后天八十一刻,《大明》后天十九刻,《统天历》先天一刻,《授时历》与天合。以前代诸历校之,《授时》为密,庶几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云。按《授时历议》信僧一行日度失行之说,最为后人所非。其列十验,宋景德丁未岁戊辰、嘉泰癸亥岁甲戌二至,皆史误。唐贞观甲辰岁乙酉、己酉岁辛亥二至,非术误。即史误。隋开皇甲文岁辛酉日冬至、陈丁酉岁壬辰日冬至,皆术误。宋大明辛丑岁乙酉日冬至,祖冲之详记测景,推冬至乙酉日夜半后三十三刻七分,当时推算稍为后天;而《大衍》以下至《授时》则皆为先天。宋元嘉丙子岁甲戌日冬至,推是年平冬至一十日十五小时三十三分五十六秒,甲戌日申初二刻四分,如均减时,不能过十五时,是亦定冬至亦在甲戌日,《授时》推前一日,癸酉,与《大衍》以下同,不能与天密合。鲁昭公己卯岁己丑日冬至,是年上距僖公五年丙寅一百三十三年,平冬至二十八日十五小时一十一分二十六秒,壬辰日申初刻十一分,约计加均及小轮,不过辛卯日、卯辰之间,不能减至己丑。以是知《春秋》时步天率先天二三日。《授时》则又先己丑日,失之远矣。僖公丙寅岁辛亥日,按至元辛巳前四年丁丑高冲与冬至同度,上距僖公五年丙戌一千九百三十一年,约四百行七度,则此至高冲在冬至前一宫三度四十八分,于今法当加均一度八分,变时一日三小时三十六分,减平冬至犹是甲寅日卯时,再约计是时小输,并径加大其加均,或能至一度二三十分之间,变时一日十余小时以减平冬至,则定冬至亦止癸丑日、亥子之间,不能减至辛亥。则是时所推冬至先天两三日矣。献公戊交岁甲交日冬至,乃刘歆以四分术逆推,非有实测,不足为据。郭守敬于十事中,以八事为日行失度,其说诚失之诬。或者出于李谦等之增益,未可知也。

古今历参校疏密

《授时历》与古历相校,疏密自见,益上能合于数百载之前,则下可行之永久,此前人定说。古称善治历者,若宋何承天,隋刘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为杰出。今以其历与至元庚辰冬至气应相校,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历上推往古,无不吻合,则其疏密从可知已。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乙巳日十一刻冬至,距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八百三十八年。其年十一月,气应己未六刻冬至,《元嘉历》推之,得辛酉,后《授时》二日,《授时》上考元嘉壬午岁冬至,得乙巳,与元嘉合。

隋大业三年丁卯岁十一月庚午日五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七十三年。《皇极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上考大业丁卯岁冬至,得庚午,与《皇极》合。

唐武德元年戊寅岁十一月戊辰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六十二年。《戊寅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武德戊寅岁,得戊辰冬至,与《戊寅历》合。

开元十五年丁卯岁十一月己亥日七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五百五十三年。《大衍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后《授时》八十一刻;《授时历》上考开元丁卯岁,得己亥冬至,与《大衍历》合,先四刻。

长庆元年辛丑岁十一月壬子日七十六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四百五十九年。《宣明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长庆辛丑岁,得壬子冬至,与《宣明历》合。

宋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岁十一月丙午日六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三百年。《乾元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太平兴国庚辰岁,得丙午冬至,与《乾元》合。

咸平三年庚子岁十一月辛卯日五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二百八十年。《仪天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咸平庚子岁,得辛卯冬至,与《仪天》合。

崇宁四年乙酉岁十一月辛丑日六十一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七十五年。《纪元历》推之,得己未日冬至,后《授时》十九刻;《授时历》上考崇宁乙酉岁,得辛丑日冬至,与《纪元历》合,先二刻。

金大定十九年己亥岁十一月己巳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一年。《大明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先《授时》一刻;《授时历》上考庆元戊午岁,得己酉日冬至,与《统天历》合。

周天列宿度

列宿著于天,为舍二十有八,为度三百六十五有奇。非日躔无以校其度,非列舍无以纪其度,周天之度,因二者以得之。天体浑圆,当二极南北之中,结以赤道,日月五星之行,常出入于此。天左旋,日月五星溯而右转,昔人历象日月星辰,谓此也。然列舍相距度数。历代所测不同,非微有动移,则前人所测或有未密。古用窥管,今新制挥仪,测用二线,所测度数分秒与前代不同者,今列于左:

日躔

日之丽天,县象最著,大明一生,列宿俱熄。古人欲躔度所在,必以昏旦夜半中星衡考其所距,从考其所当。然昏旦夜半时刻未易得真,时刻一差,则所距、所当,不容无舛。晋姜岌首以月食冲检,知日度所在。《纪元历》复以太白志其相距远近,于昏后明前验定星度,因得日躔。今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黄道九度有奇。仍自其年正月至己卯岁终,三年之间,日测太阴所离宿次及岁星、太白星距度,定验参考,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箕宿,适与月食所冲允合。以金赵知微所修《大明历法》推之,冬至犹躔斗初度三十六分六十四秒,比新测实差七十六分六十四秒。

日行盈朔

日月之行。有冬有夏,言日月行度,冬夏各不同也。人徒知日行一度,一岁一周天,曾不知盈缩损益,四序有不同者。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赵道严复准晷景长短,定日行进退,更造盈缩以求亏食。至刘焯立躔度,与四序升降,虽损益不同,后代祖述用之。

夫阴阳往来,驯积而变,冬至日行一度强,出赤道二十四度弱,自此日轨渐北,积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当春分前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适平。自后其盈日损,复行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夏至之日,入赤道内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日行一度弱,向之盈分尽损而无余。自此日轨渐南,积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秋分后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复平。自后其缩日损,行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出赤道外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复当冬至,向之缩分尽损而无余。盈缩均有损益,初为益,末为损。自冬至以及春分,春分以及夏至,日躔自北陆转而西,西而南,于盈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缩。自夏至以及秋分,秋分以及冬至,日躔自南陆转而东,东而北,于缩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复盈。盈初缩末,俱八十八日九十一分而行一象;缩初盈末,俱九十三日七十一分而行一象;盈缩极差,皆二度四十分。由实测晷景而得,仍以算术推考,与所溃允合。

月行迟疾

古历谓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汉耿寿昌以为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始平行,赤道使然。贾逵以为今合朔、弦、望、月食加时,所以不中者,盖不知月行迟疾意。李梵、苏统皆以月行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间,乃由行道有远近出入所生。刘洪作《乾象历》,精思二十余年,始悟其理,列为差率,以囿进退损益之数。后之作历者,咸因之。至唐一行,考九道委蛇曲折之数,得月行疾徐之理。

先儒谓月与五星,皆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历家立法,以入转一周之日,为迟疾二历,各立初末二限,初为益,末为损。在疾初迟末,其行度率过于平行;迟初疾末,率不及于平行。自入转初日行十四度半强,从是渐杀,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疾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余五度四十二分。自是其疾日损,又历七日,行十二度微强,向之益者尽损而无余,谓之疾末限。自是复行迟度,又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迟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不及五度四十二分。自此其迟日损,行度渐增,又历七日,复行十四度半强,向之益者亦损而无余,谓之迟末限。入转一周,实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十六分,迟疾极差皆五度四十二分。旧历日为一限,皆用二十八根。今定验得转分进退时各不同,今分日为十二,共三百三十六限,半之为半周限,析而四之为象限。白道交周。

当二极南北之中,横络天体以纪宿度者,赤道也。出入赤道,为日行之轨者,黄道也。所谓白道,与黄道交贯,月行之所由也。古入随方立名,分为八行,与黄道而九,究而言之,其实一也。惟其随交迁徒,变动不居,故强以方色名之。

月道出入日道,两相交值,当朔则日为月所掩,当望则月为日所冲,故皆有食。然涉交有远近,食分有深浅,皆可以数推之。所谓交周者,月道出入日道一周之日也。日道距赤道之远,为度二十有四。月道出入日道,不逾六度,其距赤道也,远不过三十度,近不下十八度。出黄道外为阳,入黄道内为阴,阴阳一周,分为四象;月当黄道为正交,出黄道外六度为半交,复当黄道为中交,人黄道内六度为半交,是为四象。象别七日,各行九十一度,四象周历,是谓一交之终,以日计之,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十二分二十四秒。每一交,退天一度二百分度之九十三,凡二百四十九交,退天一周有奇,终而复始。正交在春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内十八度。正交在秋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外三十度。中交在春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内三十度。中交在秋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外十八度。月道与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黄赤道证交宿度。东西不及十四度三分度之二。夏至在阴历内,冬至在阳历外,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多;夏至在阳历外,冬至在阴历内,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少。盖白道二交,有斜有直,阴阳二历,有内有外,直者密而狭,斜者疏而阔,其差亦从而异。今立象置法求之,差数多者不过三度五十分,少者不下一度三十分,是为月道与赤道多少之差。

昼夜刻

日出为昼,日入为夜,昼夜一周,共为百刻。以十二辰分之,每辰得八刻二分刻之一。无间南北,所在皆同。昼短则夜长,夜短是昼长,此自然之理也。春秋二分,日当赤道出入,昼夜正等,各五十刻。自春分以及夏至,日入赤道内,去极浸近,夜短而昼长。自秋分以及冬至,日出赤道外,去极浸远,昼短而夜长。以地中揆之,长不过六十刻,短不过四十刻。地中以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长有不及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短有不止四十刻者。地中以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长有不止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短有不及四十刻者。今京师冬至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故昼刻三十八,夜刻六十二。夏至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故昼刻六十二,夜刻三十八。盖地有南北,极有高下,日出入有早晏,所有不同耳。今《授时历》昼夜刻,一以京师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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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六 地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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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 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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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 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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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 历四

△授时历经下步中星第五

大都北极,出地四十度太强。

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七十三秒。

夏至,去极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一十三秒。

冬至昼,夏至夜,三千八百一十五分九十二秒。

夏至昼,冬至夜,六千一百八十四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十分。

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及半昼夜分求每日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黄道积度,满半岁周,去之,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复减半岁周,余为入末限。满积度,去之,余以其段内外差乘之,百约之,所得,用减内外度,为出入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琅,即所求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日半昼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入初末限,满积度,去之,余以昼夜差乘之。百约之,所得,加减其段半昼夜分,为所求日半昼夜分。前多后少为减。前少后多为加。以半夜分便为日出分,用减日周,余为日入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余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昼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置半夜分,倍之,百约,为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以日出入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更点率

置晨分,倍之,五约,为更率,又五约更率,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所求更点数,以更点率乘之,加其日昏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日周,以其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半,倍之,五除,为更差度及分。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临宿次,命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为逐更及晓中星宿度及分秒。其九服所在昼夜刻分及中星诸卒、并准随处北极出地度数推之。已上诸率,与晷漏所推自相符契。

求九服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以仪试验,或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与五十刻相次,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所得内减外加五十刻,即所求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等率。依术求之。

步交会第六

交终分,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终,二十七日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中,十三日六千六十一分一十二秒。

交差,二日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交望,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交应,二十六万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

交终,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

交中,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七秒。

正文,三百五十七度六十四分。

中交,一百八十八度五分。

日食阳历限,六度。定法,六十。

阴历限,八度。定法,八十。

月食限,十三度五分。定法,八十七。

推天正经朔入交

置中积,加交应,减闰余,满交终分,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秒,即天正经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余,减交应,满交终,去之,不尽,以减文终,余如上。

求次朔望入交

置天正经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以交望累加之,满交终日,去之,即为次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泛日及分秒。减去经朔望小余,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日有增损者,亦如之。否则因经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七千八百七十七分七十六秒,即次朔夜半入文。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塑加时入交

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定朔望加减差加减之,即定朔望加时入交日及分秒。

求交常交定度

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月平行度乘之,为交常度。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交定度。

求日月食甚定分

日食:视定期分在半日周已下,去减半周,为中前。

已上,减去半周,为中后。与半周相减、相乘,退二位,如九十六而一。为时差。中前以减,中后以加,皆加减定朔分,为食甚定分。以中前后分各加时差,为距午定分。

月食:视定望分在日周四分之一已下,为卯前。已上,覆减半周,为卯后。在四分之三已下,减去半周,为酉前。已上,覆减日周,为酉后。以卯酉前后分自乘,退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为时差。子前以减,子后以加,皆加减定望分,为食甚定分。各依发敛求之,即食甚辰刻。

求日月食甚入盈缩历及日行定度

置经朔望入盈朔历日及分,以食甚日及定分加之,以经朔望日及分减之,即为食甚入盈缩历。依日躔术求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食甚入盈缩历定度。

求南北差

视日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为末限。以初末限度自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用减四度四十六分,余为南北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泛差。为定差。泛差不及减者,反减之,为定差。应加者减之,应减者加之。在盈初缩末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在缩初盈末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

求东西差

视日食甚入盈缩历定度,与半岁周相减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为东西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日周四分之一除之,为定差。若在泛差已上者,倍泛差减之,余为定差,依其加减。在盈中前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中后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在缩中前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中后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

求日食正交中交限度

置正交、中交度,以南北东西差加减之,为正交、中交限度及分秒。

求日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在中交限已下,以减中交限,为阳历交前度。已上,减去中交限,为阴历交后度。在正交了限已下,以减正交限,为阴历交前度。已上,减去正交限,为阳历交后度。

求月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已上,减法交中,为阴历。视入阴阳历,在后准十五度半已下,为交后度。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十九分六十八秒已上,覆减文中,余为交前度及分。

求日食分秒

视去交前后度,各减阴阳历食限,不及减者不食。余如定法而一,各为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秒。

视去交前后度,不用南北东西差者。用减食限,不及减者不食。余如定法而一,为月食之分秒。

求日食定用及三限辰刻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为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及三限五限辰刻

置月食分秒,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加入定限行度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月食三限辰刻月食既者,以既内分与一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以定用分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既外,为食既。又加既内,为食甚。再加既内,为生光。复加既外。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初末诸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在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收之,为点数。其更点数,命初更初点算外,各得所入更点。

求日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食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视其日月出入分,在初亏己上,食甚已下者,为带食。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如月食即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进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减既分,即月带食出入所见之分。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盈,便为定积。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望即更加半周天度。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各得日月食甚宿次及分秒。步五星第七

历度

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历中

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历策

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六十二微半。木星

周率,三百九十八万八千八百分。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九百六十四分八十六秒半。

度率,一十一万八千五百八十二分。

合应,一百一十七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分。

历应,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八十一分。

盈缩立差,二百三十六加。

平差,二万五千九百一十二减。

定差,一千八十九万七千。

伏见,一十三度。火星

周率,七百七十九万九千二百九十分。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二分九十秒。

历率,六百八十六万九千五百八十分四十三秒。

度率,一万八千八百七分半。

合应,五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五分。

历应,五百四十七万二千九百三十八分。

盈初缩末立差,十千一百三十五减。

平差,八十三万一千一百八十九减。

定差,八千八百四十七万八千四百。

缩初盈末立差,八百五十一加。

平差,三万二百三十五负试。

定差,二千九百九十七万六千三百。

伏见,一十九度。土星

周卒。三百七十八万九百一十六分。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一十六秒。

历率,一亿七百四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五分一十六秒。

度牢,二十九万四千二百五十五分。

合应,一十七万五千六百四十三分。

历应,五千二百二十四万五百六十一分。

盈立差,二百八十三加。

平差,四万一千二十二减。

定差,一千五百一十四万六千一百。

缩立差,三百三十一加。

平差,一万五千一百二十六减。

定差,一千一百一万七千五百。

伏见,一十八度。

金星

周率,五百八十三万九千二十六分。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二十六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五百七十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分。

历应,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九分。

盈缩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三减。

定差,三百五十一万五千五百。

伏见,一十度半。水星

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千七百六十分。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七十万四百三十七分。

历应,二百五万五千一百六十一分。

盈缩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二千一百六十五减。

定差,三百八十七万七千。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推天正冬至后五星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中积,加合应,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复减周率,余为后合。以日周约之,得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诸段中积。以度累加中星,经退则减之,即为诸段中星。上考者,中积内减合应,满周率去之,不尽,便为所求后合分。

推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各置中积,加历应及所求后合分,满历率。去之,不尽,如度率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诸段入历。上考者,中积内减历应,满历率去之,不尽,反减历率,余加其年后合,余同上。求盈朔差

置入历度及分秒,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余为缩。视盈缩历,在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

其火星,盈历在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缩历在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二十五秒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

置各星立差,以初末限乘之,去加减平差,得数又以初末限乘之,去加减定差。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所求盈缩差。又术:置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率乘之,历策除之,所得,益加损减其下盈缩积,亦为所求盈缩差。

求平合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不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分加之,满朔策。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秒。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秒。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月日。

求合平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其段中星,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即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增减差及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泛差。倍而退位,为增减差。以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之,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

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

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

金星,前后退伏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

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

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乃以本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

水星,退行者,半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满宿次去之,即每日慢前夜半星行宿次。

求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

置其星其段定积日及分秒,若满岁周日及分秒,去之,余在次年天正冬至后。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入盈历。满半岁周,去之,为入缩历。各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余为末限。即得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见伏行差

各以其星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其段初日大阳行分相减,余为行差。若金、水二星退行在退合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并其段初日阳阳行分,为行差。内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定见定伏泛积

木、火、土三星,以平合晨见夕伏定积日,便为定合伏见泛积日及分秒。

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差度及分秒,水星倍之。各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在退合夕伏晨见者,盈加、缩减。各以加减定积为定合伏见泛积日及分秒。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太阳盈缩积减之,为距合差度。各置其星定合泛积,以距合差日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以距合差度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

金、水二星,顺合退合者,各以平合退合行娄,除其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退除为分秒,顺加退减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度。顺合者,盈加缩减其星定合泛积,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退合者,以距合差日盈加缩减、距合差度盈加缩减其星退定合泛积,为其星退定合定积日及分秒。命之,为退定合定星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及分秒,加其星定合积日及分秒,满旬周,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定合日辰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躔黄道宿度及分秒。径求五星合伏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夜半黄道日度,减其星夜半黄道宿次,余在其日太阳行分已下,为其日伏合。金、木二星,以其星夜半黄道宿次,减夜半黄道日度,余在其日金、水二星行分已下者,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伏退合者,视其日太阳夜半黄道宿次,未行到金、水二星宿次,又视次日大阳行过金、水二星宿次,金、水二星退行过太阳宿次,为其日定合伏退定日。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置其星定见定伏泛积日及分秒,晨加夕减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如在半岁周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岁周,余亦自相乘,满七十五,除之为分,满百为度,不满,退除为秒;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泛积,为其星定见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辰及分积。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夕见晨伏,盈加缩减;晨见夕伏,盈减缩加;以加减其星定见定伏泛积日及分秒,为常积。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各在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半岁周,亦自相乘。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一十八而一,为分;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七十五而一,为分;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满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在晨见夕伏者,冬至后加之,夏至后减之;夕见晨伏者,冬至后减之,夏至后加之;为其星定见定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晨及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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